今日数据
截止到今天下午五点,根据武汉市车管所"公共关系联动中心"收集到的市民访问数据显示,今日打进4008-000-122车驾管服务热线2021起,人工接听362起。
热点问题 权威解答
对于驾驶摩托车的管理规定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对于驾驶摩托车的管理规定。
在城市中,没有按照规定行驶的摩托车像道路上的一枚“定时炸弹”,不知何时就会伤人伤己,非常危险。
武汉市对于摩托车是如何管理的呢?
武汉市人民政府在2014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包含了从2014年9月15日起,三环线(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摩托车通行;禁止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非法改装摩托车;禁止摩托车加装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等相关内容。2015年4月15日,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摩托车已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常见的一些违法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呢?
“闯禁行”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以下;
“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驾驶证、扣留机动车,收缴,强制报废,处2000元罚款。
今天的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您在用车的过程当中遇到问题,可以关注武汉交通广播周一至周五上午9:35到9:40播出的《车管热点早知道》,您也可以通过“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留言提问。
流动车管所预报
4月16日(周二)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通信学院
江岸区解放公园路38号
“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关于车驾管业务的相关内容,您可以拨打车管所咨询热线:4008000122进行在线咨询,同时也可以私信我们,登录武汉交警或武汉交通广播的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咨询,期待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