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2日消息(记者陈家煜)3月2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摩托车购车提示,提示摩托车购车者正确消费,避免上当受骗,并警示摩托车销售主体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摩托车购车提示:
购车前进行“一检查、一核对、一查验”;检查电动摩托车没有“两证”的不买;检查汽油摩托车没有“两证一清单”的不买;核对“两证一清单”信息与相关国家部委官网公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买;查验汽油摩托车装配化油器的不买。
电喷油嘴参考图样。(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摩托车销售警示:
电动摩托车没有“两证”的不卖;汽油摩托车没有“两证一清单”的不卖;“两证一清单”信息与相关国家部委官网公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不卖;汽油摩托车装配化油器的不卖。
化油器参考图样。(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注:
1、“两证”是指摩托车合格证、车辆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一清单”是指摩托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仅对汽油车)。
2、官网公布的信息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公布的摩托车合格证信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会官网上公布的摩托车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信息;生态环境部官网上公布的摩托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信息。
3、按照GB14622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摩托车应采用电喷系统供油,采用化油器供油的属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