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2009年度-2020年度,公司历次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股本600,620,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1,054,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二)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以及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作出“其所持有的即将于2009年1月25日解禁上市的股份,自2009年1月26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30元/股(若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动时,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的追加承诺。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11.49元/股,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2.公司董事长左宗申于2013年5月2日作出追加承诺:左宗申先生持有的原于2011年10月17日可解禁上市的2,210万股限售股份自愿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延长至2016年5月2日,锁定期为3年。锁定期满后,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10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8.64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3.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李建平、周霞
咨询电话:(023)66372632
传真电话:(023)6637264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