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果篮表示感谢(通讯员供图)
株洲新闻网4月20日讯(通讯员 潘永婷)忘记带钥匙、落下文件在家等情况,是每个人都会遇到过的粗心小事。前段时间,云田派出所帮助辖区群众黄阿姨找到了自己放在家中却误以为被盗的8000元钱。近日,云田派出所又遇到了一位更为粗心的报警人,他甚至忘记了自己一天前将摩托车停放在了别处,第二天误以为被盗而着急到派出所报案。
4月7日上午,辖区群众朱某到云田派出所上门报警,称其摩托车在莲花小区被盗。据了解,报警人朱某于4月5日22时许将一台装有防盗车牌的枣红色劲野牌摩托车停放莲花小区某栋单元门口,当天出门时发现摩托车不见了,期间自己均未驾驶摩托车。民警刘开华立即通过“两车”防盗系统查询朱某的摩托车位置,发现摩托车定位仍在莲花小区旁的华强路附近,并没有发生移动。民警告知朱某摩托车被盗的可能性不大,定位在附近,最后发现摩托车就停在马路对面,劝说其在附近再仔细寻找一下,如还是没能找到再来所里报警。
4月8日上午,朱某在寻找无果的情况下再次到派出所报警,民警立即受理了此案,并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视频侦查辅警易旭连续7天对周边所有路段监控进行全天候的排查,最终发现4月6日该摩托车往方特停车场行驶的踪迹。
4月14日,民警在方特C区停车场找到了朱某“被盗”的摩托车。原来朱某完全忘记自己在4月6日驾驶摩托车并最后停在了方特停车场的事实,摩托车“被盗”是乌龙一场。
4月16日,为表达对民警的感谢,报警人拜托其表弟来到云田派出所送去果篮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