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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方式怎么填】大朗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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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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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东莞市《关于做好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公布了2021年大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1

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

初中一年级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

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

如因身体状况等因素确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需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在当年4月至7月期间,向我镇教育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二、招生类别

1

公办学校

(1)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非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

2

民办学校

(1)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

(2)非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

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公办小学户籍生招生入学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对就近入学”、“协调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小学就读。具体学区划分详见《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附件1)。

公办初中户籍生招生入学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将符合入读条件的户籍生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配到两所公办中学(大朗一中、大朗中学)。如出现公办初中学位数不足的情况,将采取以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因入户时间晚而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原则上将安排到政府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2

非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对象范围: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详见下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2.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学位安排:2021年我镇提供200个积分制入读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学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符合入读公办学校的积分制入学申请人,由镇教育管理中心依次按照志愿填报、总积分高低、依序单项积分高低、家庭房产、实际住址等条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因我镇公办小学其他年级以及公办初中学位不足,暂不提供以上积分制入学公办学校学位。

(二)民办学校

1

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

2

非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以及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公办学校学位或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或(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APP。

2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10:00—5月17日17:30

3

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需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4

网上资料审核

(1) 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在2021年5月27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2) 资料复审。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报名信息有误,可于2021年5月3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供报名信息,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在2021年6月5日前公布复审结果;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3)审核结果将作为志愿填报、学位录取和积分入学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二)填报志愿

1

填报时间

2021年5月28日9:00-6月8日17:30

2

志愿类别

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填选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申报。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点击可查看大图)

3

填报要求

(1) 申报公办小学的:申报人在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时,需按《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中意向学校所需具备的学区条件选项(原籍学生户籍所在区域、目前居住区域、父母房产证所在区域)其中一项申报,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家长提供的材料结合《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附件1)统筹安排学校。具体如下:

A.原籍是大朗的适龄户籍生报读本村(社区)对应公办小学,不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如要跨学区报读其它学校,需提供学生家长位于该学校所在学区的房产证明材料,并提交意向申请学校入学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B.大朗社区和长富社区的适龄户籍生(含楼盘户籍生)以家长房产、居住等条件,按学区划分,报读相对应公办小学。

C.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适龄户籍生,必须提供父母在该校招生区域内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明材料,并同步提供查房证明。报读其它11所公办小学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住房产权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其中,租房居住的要提供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等材料。

D.当申请人报读的公办小学学位超过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申请人的学区户籍、房产、入户时间等条件依次排序优先安排学位。超出计划数的户籍生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点击可查看大图)

(2)申报公办初中的:无需填报学校志愿。审核通过的所有户籍生,以电脑派位方式安排至两所公办中学。

(3)申报民办学校的:每个学生均可填报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根据每所民办学校对外招生人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派位号结合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其中:申请了我镇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须至少填报1所我镇街辖区内的民办学校。

(4)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

4

现场资料审核

网上志愿填报的同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填报学校志愿是否符合志愿学校要求进行资料现场审核。其中:

申报公办小学的,于6月5日和6日两天内,根据网上志愿填报学校安排,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申请方家长的房产证及查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到网上志愿填报学校现场审核;申报优待政策的,于5月28日至6月4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市(镇)相关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以及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入户的,还须提交当地村或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到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审核。积分制入学(含非起始年级积分制学位补贴)的,按照东莞市2021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审核。申报民办学校、户籍生申报公办初中的,无需现场资料审核。 在现场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填报志愿不符合志愿学校条件要求,申请人应立即到符合条件的对应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尽快在网上修改志愿填报学校。无故不参加现场核验或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原件核验的,视为审核不通过,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三)公布录取结果

1

公办学校

镇教育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7月4日组织进行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并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

2

民办学校

市教育局根据每所民办学校的对外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于2021年7月4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注册缴费

1

学生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于2021年7月6日-8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

学校注册缴费

学生注册缴费时,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1年7月9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3

其他

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注明。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民办学校一轮补录

1

补录学校

补录学校,适用于2021年7月4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2

补录对象

适用于“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3

补录计划

市教育局统一在2021年7月10日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

补录办法

按照2021年7月4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的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补录结果在2021年7月10日公布。学生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5

注册缴费

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时间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六)民办学校二轮补录

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可进行第二轮补录工作。

1

补录学校

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

补录对象

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等学生。

3

补录办法

民办学校制定补录通知,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外公布(含补录计划和补录要求等内容)。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4

其他

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卡,非户籍学生须同步审核其非户籍“家长方”是否办理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或已办理莞“e”申报。

(七)学籍建立

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以及学生家长提供虚假或错误报名信息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开学后将对招生平台和学籍系统数据进行匹对核查,核查结果将与学校评优评奖、民办学校年检以及明年招生计划挂钩。

五、非起始年级相关事项安排

(一)非起始年级招生

1

招生对象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 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

入学办法

1. 公办学校

(1)小学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含优待政策群体)

原在外就读的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需插班入读公办小学的,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申请志愿、家庭住址以及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因我镇公办小学大部分年级学位已不足,原则上户籍插班生将以政府向镇内民办学校全额购买学位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2)初中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含优待政策群体)

原在外就读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需插班入读公办初中的,原则上将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3)申请就读程序

① 需插班入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户籍生,需填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于当年6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学生及家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父或母在我镇范围内房产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户籍生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入读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并审核相关资料后,将在新学期开始前进行统筹安排,然后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家长报到等事宜。

② 户籍转学插班生原则上只能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当年6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内)提出转学入读申请,其它时间不接受转学报名申请。

③ 因我镇非起始年级绝大部分班级已达最大限额人数,已在我镇公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含户籍生、积分制入学、企业人才入学等优待政策),原则上应在已入读公办小学继续就读直至完成小学阶段学习,期间不接受在公办小学学校间插班转学申请。

(4)转学入读公办学校无需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规模规定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无需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二)非起始年级积分制学位补贴

在我镇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以及《东莞市2021年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于2021年5月6日至5月17日期间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报名截止后新入户的我镇户籍生入学问题。户籍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户籍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位,由家长填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于8月24日前携带户籍生户口本、房产证、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生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入读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报读小学的户籍生将根据公办小学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出现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解决);报读初中的户籍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2.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的我镇户籍生入学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我镇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我镇公办学校就读,需填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于8月24日前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通过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报读小学的户籍生将根据公办小学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出现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解决);报读初中的户籍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3. 网上报名设备的处理。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进行网上报名指导培训。如出现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及志愿填报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进行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并获得相关帮助与指引。

七、咨询信息

招生办公室地址: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二楼215室

招生咨询电话:81124068、81239282

招生相关信息,可登陆“大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大朗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附件1.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附件2.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

附件3.大朗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附件4.东莞市2021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ND

供稿:基教组

编辑: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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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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