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女老师和徐某带着两个儿子在南方的一个城市打工。
在此期间,认识了邻居老李,两家因为都是同乡,就经常的来往,吕先生和徐女士有时候不在家,就让老李帮忙照顾两个未满14周岁的儿子。吕先生想不到的是,老李带着他的儿子,故意观看淫秽视频,并且对其生殖器官进行猥亵。一年后吕先生发现了儿子的异常,急忙拨打电话报警。民警将老李抓获后,在其手机上发现了不少男性裸照和一些淫秽视频。
那么法律上如何认定该行为呢?
(以上内容,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仅作普法使用。)
【解析】
老李利用了对方家长对他的信任,采用恶劣手段,长期猥亵男童,属于刑事犯罪。不要以为性侵害只会存在于两性之间,男性遇到不法侵害,同样也会对身体和身心带来严重的创伤。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进行重点保护,规定了“猥亵儿童罪”。
儿童指的是14岁以下的女性或者男性。
猥亵儿童罪,不要求发生性关系,只要为了满足自己的特殊欲望,和儿童进行身体接触,都可能涉嫌犯罪。
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是不是连给自己的孩子洗澡都不行了。其实这是对法律的误解,父母给孩子洗澡,完全是为了孩子的清洁卫生,和个别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性刺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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