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提倡“中前置国”的法治思想,因此《大明律》有很多非常严格的条款,其中构成死刑判决的项目数量可谓空前绝后。
不过,有一点值得称道的是,明朝法律规定对死刑必须以最慎重的态度处理,死刑判决需经过最高层司法机关复查,犯死罪的人还可以通过地方监察人员申请重新听审。因此,明朝的部分死刑案件从判决到执行,有时候会拖沓上许多年,一些冤假错案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重新得到翻案。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一桩发生在明朝嘉靖年间的通奸杀夫案。此案发生在严州府(今杭州西南部)桐庐县,案件当事人有徐继、徐继妹妹、妹夫戴某、地方胥吏潘某。
一日,桐庐县某池塘中发现一具男尸,后经查明死者是桐庐人戴某(徐继妹夫)。桐庐知县在传唤并审讯了相关人员后认定这是一起恶性通奸杀夫案。徐继妹妹因为和地方胥吏潘某有奸情,为了能与情郎长相厮守,她叫来了哥哥徐继和情夫潘某,三人合谋杀害戴某,并将尸体绑上石块沉入池塘。桐庐知县认为此案性质极为恶劣,因此依《大明律》中的规定判处徐继妹妹凌迟,潘某斩首。徐继因为在案中扮演共谋的角色,所以被判绞刑。
在经过桐庐县的初审后,此案被提交到浙江提刑按察司(明朝省级最高司法机构)进行复审。提刑按察司认为此案通奸情节存在诸多疑点,所以按打架致死论处,改判徐继妹妹绞刑,帮凶潘某和徐继也相应减刑。之后案件经浙江道巡按御史听审后提交到北京的都察院,再交到大理寺。大理寺在看过案卷后觉得浙江提刑按察司和桐庐知县的观点自相矛盾,于是要求发回重审,并安排让桐庐、建德、遂安三县的知县一同会审。结果在三县会审后,三位知县都认定通奸杀夫罪名成立,恢复徐继妹妹凌迟、潘某斩首、徐继绞刑的判决。
事件至此,徐继妹妹似乎看样子已在劫难逃。嘉靖四十年(1561年),另一名浙江道巡按御史在听审此案时被徐继妹妹的自我辩护所打动,于是再次退回案卷要求重审。为了避嫌,这次案件被转交到了临近的淳安县审理。而此时担任淳安知县的就是后来在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海青天”海瑞。
海瑞仔细研究了整个案情后发现其中疑点重重,而且几个当事人在提审的时候都否认了奸情的说法。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后,海瑞终于确定这是一桩由屈打成招造成的典型冤案。原先案卷上的证词存在诸多前后矛盾的地方,而且按照当事人的说法也不符合常理。比如在杀人动机方面,原审理结果认为徐继妹妹想要谋杀亲夫后改嫁给潘某,可是潘某本人已有妻子,徐继妹妹改嫁过去只能当妾。在古代,妻和妾的地位相差悬殊,徐继妹妹完全没理由自降身份受这委屈,而且潘某的各项条件都与戴某半斤八两,徐继妹妹要嫁给这样一个人做小妾显然是完全说不通的事情。
另一方面,桐庐知县也担心这个水火不进的海刚峰(海瑞号刚峰)深入调查会对自己原先判决结果不利(明朝冤假错案,判决者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派人来淳安县问询案情调查情况,海瑞指着案卷上的奸情证词对来人怒斥道:“此处不对!”来人不明就里,但看到知县大老爷满脸怒容,自然不敢多问,只好灰溜溜地返回桐庐。
最终,海瑞理清了整个案件经过,这其实是一桩由债务纠纷引发的斗殴致死案件。原来,戴某曾向他的丈母娘(徐继的母亲)借了三两银子,但长时间未还,期间徐继曾多次前去讨要未果。有一天,潘某到戴某家做客,戴某请徐继过来一起喝酒。酒过三巡之后,徐继又提到了债务问题,戴某觉得徐继这是让他在朋友面前难堪,结果就打了起来,徐继用一块石头击中戴某头部,戴某当场死亡。这便是当日案发的整个经过。
海瑞的重审结果逻辑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得到了上级的认可。最终判决结果是:徐继因斗殴杀人判处绞刑,徐继妹妹和潘某都无罪释放。一桩骇人听闻的通奸杀夫案件,经过海瑞严谨地复查,终于还原了事件真相,让徐继妹妹和潘某得以重见天日。自此以后,“海青天”的大名在浙江家喻户晓。
参考文献:《海瑞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