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蓝和小红是在一次聚会上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婚后双方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因为两人长期两地分居。小蓝某次酒局上认识了小绿。小蓝一开始有意隐瞒已婚的事实。对小绿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后,小绿也被小蓝的年轻有财吸引。两人于是同居了。小蓝也经常把小绿带给身边的朋友认识,并以夫妻的名义同居,所以小绿也对小蓝非常放心。没多久小绿怀孕了。但这时小绿也发现了小蓝已婚的事实。但是,小蓝以夫妻感情早已不和,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为由哄骗小绿。小绿信以为真,把小小绿生下来后,小蓝的母亲老蓝帮忙照看小小绿。并为小小绿举办了满月酒席。小红对此仍并不知情。小红只知道小蓝很难,应酬多,经常不着家,哪怕偶尔回家两天看孩子,等孩子睡着后半夜也说有应酬就匆匆出门。故事仍持续更新,今天的问题来了,重婚罪究竟怎样认定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这里的结婚既包括办理婚姻登记,也包括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