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这样的小片段,如果能更好地说明问题,就可以切入主题,达到目的。
这天下午三点钟,有组织的开了个‘’公开交流会”,这是他们上午准备会上拟定的。我叫‘’围攻会”,是会后才起的,是按会议的形式和结果定义的。名字叫什么都不重要,主要看内容、看目的、看效果。看在坐的各位的态度,立场,说话的语气、语调。看用词的恰到好处,看参加会人员的地位、身份。这次交流会除了我都是各个支部的一把手,有头有脸。其实我也有一个职务的,名曰:业委会委员,是通过业主投票选举当选的。不能不提的是另有督查组长一名,是监督电梯修建的,身份是否合法,暂且不论。这一职务给他带来的权力,不可小觑。这一职务的任命,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权力,谁给他的。此人非同一般,主要是他的说辞及其高傲的态度,不可触碰的霸气、王道。给我留下了深深的伤痕,这道伤疤是永远不能治愈的,因为它带着剧毒。其他的人从大局出发,求大同存团结,无论如何还是为工作,既有言辞过当,是因仿效其人所致,可有原谅之处,记得古人的话,得绕人处且绕人,胸怀坦荡一些罢了。下午三点已到,会议室人员到齐,我被迅速从投票选举物业公司是否继续下年签约的现场召唤而来,那边的领导很不满意,因为太忙了,七个委员,三个不在位,领导满脸的不高兴,但仍以大局为重,同意让我去了。
我到场后,主持人发言说,今天的会议没有主题,没有提目,随便谈谈,名曰交流会吗,随便交流。实际上是没有那么随便的,因为我对加装电梯的事,提出了疑议,特别是程序的合法性,合同签订的平等性,合同条文的合理性,业主的知情性,提出这些问题,是我的职责所在。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人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没人给出正面回应。这次会议,我想可能是这样一个目的,主要是给我使加压力,逼我在一份加装电梯的合同上画押签字。我明白,他们也都明白这份合同没有经过全体业主的充分讨论,很多业主是在不明不白稀里糊涂中把名字签了,从而失去了讨价还价的基本权利,我没有签字还保留着这样一份权利,是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民法典”赋予我的。我庆幸有这样一份法律,为我做主。我利用中午时间抄写了17条相关法条 ,以备之需,果真都用上了。
会议现场共7个人,我是对立面,1对6,势单力薄,还好看清了两军对垒的现实。我庆幸中午准备的充分,备好了十七条相关民法典条文。识时务者为俊杰,认识到这一点,我便有撤军的考虑,先是考量自己可以抵抗到什么程度,其次是在哪个节点上逃跑更合适。想好了以后,便把一中午抄好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通摆放在桌子上,以保障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或攻击,可是大失所望,谁也不买这份账。
其他人暂时不多说了,为什么,因为都是80多岁的老人了,都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况且还有两位始终没有发言,也没有表态,对错自己琢磨吧,心里有杆秤,知道轻重。有的是一起入伍,话虽然说的粗了一点,如:‘’你修不修电梯,你缺钱咋地?缺钱我给你点?”我回答他的是:‘’不但要修而且要修好,还要按照法律程序修。钱不缺,真缺的话,去砸锅卖铁。”我认为这番话心是向善的,可为包容的原谅的,不必深究。
对话完毕,前面提到的督查组长坐不住了,迫不及待地将早就准备说得话,带着趾高气昂,盛气凌人,目空一切,高傲自大的态度,说了下面他自己认为是心平气和不着慌不着忙的话,原文如下:‘’今天你戴着口罩,我认不出你是谁,不仿你把口罩摘下来,让大伙认识认识,(插话,防控防疫需要)你认为我们都是傻子,就你聪明,我们白吃了那么多年的饭,你说的那个什么程序我们不懂,(指,法律程序)你的那个调查问卷,1、明明白白签字。2、稀里糊涂签字。3、看面子签字。4、不签字。我现在告诉你,这个院除了你,大家都是明明白白签字的,就你一个人不明白,你自己觉得很聪明,我们是经过专家论证的,合同是经过最高级的律师看过的,……,”其它话还是省略吧,因为还要共事相处。但有一点必须说明,装电梯的事是业主的事,只和业主有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与别人的职务高低,学历,学识在此无多少关系,不值得一提。
其实在场的好几位,也包括他本人,私下了解他们是不太清楚合同多数条款的,就连我这个学过法律的人,看起合同条文来也很费劲,没有学习过的可想而知了,他是以势压人,自作聪明,装腔作势,自欺欺人罢了,不信今天去问他,看他明白了多少。以老卖老,自以为是,瞧不起人,是他为自己搬起得一块大石头,为后来砸自己的脚做足了准备,这是最后已经证明了的。因为真理早就告诫了我们。掩耳盗铃,不懂装懂,故弄玄虚,欺上瞒下,只能是一时的通快,其实结果是可以预料到的,必定和他希望的结果相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认真对待别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地加以研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免。这才是正确处理矛盾或问题的正确态度。我说的是不是有些道理,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