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葬礼习俗改革中,我建议取消17 ~ 67日和100日的祭祀活动。主要原因是过于集中,上班工人请假回家太频繁。
网友屁股坐烂矮凳子评论说,无所谓取消不取消,这又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调整,心到则诚。我觉得很有道理,这一次我就没敢随便用“取消”二字。
在我国很多地方,丧事不但要摆祭桌,还要迎祭桌。
所谓迎祭桌,就是在正吊的那一天,在约定好的时间,到约定好的地点,把摆祭桌人家带去的祭品迎到主人家。仪式比较复杂,而且过程中还需要摆祭桌人家出钱出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因此提倡省去迎祭桌这个环节,由摆祭桌人家,直接把祭品带到主人家摆上即可。其实在有些地方就没有迎祭桌这一环节,值得我们学习。
另外提倡摆果祭不摆猪头祭。猪头祭太浪费,特别是夏天,从早到晚,供桌上的猪头和鱼很多都变质发臭,只能扔掉。而且现在有些人家为了显示孝心,猪头是越摆越大,不仅仅是个猪头,而是半头猪,价值都在一千多元,扔了太浪费。
网友苹安果18在上一篇评论里说得好,老人活着的时候多尽点孝心,去世了搞再多的仪式都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