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案728件,处分党员干部844人,处分县处级干部2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98人,分别同比上升14.1%、2.4%、9.1%、18.6%……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查办案件主要数据均创历史新高,市纪委监察局交出了一份震慑人心的反腐成绩单。
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秉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的坚决态度,利剑高悬、铁腕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从严治党成为正风新常态,使“治病疗毒”成为“健体”必修课。
用好“杀手锏”——
广布执纪天罗地网
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杀手锏”作用,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发现就查,尤其是严查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欺瞒组织、顶风违纪的行为,增强了大案要案的震慑效果。
2015年,全市查处县级及科级干部达222人,占处分人数的26.3%。查处的24名县级干部中,“一把手”达14人,占58.3%,同比上升27.3%。特别是对许昌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书记田全立、校长刘海峰2名将要提拔的县级干部开展针对性地纪律审查,卡紧了“带病提拔”的关口;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严重脱离实际的禹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俊海进行立案审查,严惩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行为。
我市撒下“天罗网”,把加强追逃追赃工作作为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重要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我市针对1995年以来辖区内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进行“零死角”排查,制定周密计划,对外逃人员开展追逃行动。2015年4月,禹州市房管局不动产办公室原主任白帆(化名)从缅甸被成功追回。
市纪委监察局还围绕“三位一体”、“协同联动”办案机制,探索创新多元化纪律审查模式,将119个市直单位、6县(市、区)划分为4个协作区,由市纪委相应的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协作区内的纪律审查工作。协作区模式通过重组办案人员、重构办案环境,统管案源线索、转换办案主体、实行管办分离等措施,有效地打破了关系圈、隔离了人情网,防止跑风漏气、畸轻畸重、大案查小、小案化了等问题;通过紧盯重要线索管理、重大案件查办、重要人员处理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了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通过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有效提升了惩治腐败战斗力。2015年,市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1件,同比上升200%,处分25人,同比增长178%。
勇当“啄木鸟”——
确保巡视震慑常在
巡视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针对巡视巡察交办的线索,市纪委监察局按照“领导包案、优先办理”原则,集中优势力量、重点突破,以啄木鸟之“利喙”除害虫、还净土,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去年,市纪委共接收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50件,结案率达到100%,其中立案19件,处分36人,涉及县处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原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禹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俊海等问题线索均是在巡视中发现,移交后查处的大案要案。
市纪委接收市委巡察组首轮线索34件,目前已经立案8件,处分1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立案3件,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尤其是对首轮巡察中发现的长葛市人大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詹志军实施“两规”措施并进行全面立案审查,有力发挥了巡察的震慑作用。
拉起“警戒线”——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市纪委副书记商明合说:“激浊扬清责无旁贷,惩贪治腐勇于担当。唯有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持惩贪治腐‘零容忍’、正风肃纪‘零懈怠’,才能真正保一片净土、扬一方正气。”
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局拉起“警戒线”,用好纪律“钢尺”,面对不同违纪情形,他们更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有病就治,动辄则咎,发现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抓紧提醒,用纪律管住大多数。2015年,全市处置问题线索203件,同比上升39.1%。市本级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55件,占线索总数的42%,同比上升267%,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执纪监督新常态。
市纪委监察局还直面“一碰就响”的问题,对工作失职者必追究,对职权越位者必追究,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者必追究。特别是抓好重点领域,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工作不实、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2015年9月,对市物价所副所长赵健利用职权受贿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同时对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追究纪律责任,严肃了纪律权威,提升了公职人员规矩意识。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纪委监察局注重将“打铁”的队伍锻造成“铁打”的队伍。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开展查办案件“大练兵”系列活动,构建以读、学、研、赛、评为主体的常态化、立体化练兵机制。通过以案代训、模拟演练、交流培训、现场比武等多种形式的历练,一批新的办案能手崭露头角,办案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他们更注重加强自我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实施“零容忍”,决不袒护,坚持有信必查,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共受理群众举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14起,了结13起,纪律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