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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南嘉措专题之对比一下,明、清两朝对于西藏的统治

明朝

我先放一些社科院网站的资料开始。

西藏从元改为明朝时,几乎没有发生任何抵抗。

洪武二年,平定陕西后,明太祖即遣使至藏族地区,告以中原易主,招谕诸蕃部归顺。

次年明军攻克河州,左副将军邓愈“遣人招谕吐蕃诸酋”。同年五月,命僧克新等三人往西域招抚吐蕃,绘制山川地图。

洪武五年十二月,萨迦派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响应招抚亲自进朝,明廷封以炽盛佛宝国师,对其荐举60名故元官皆授以官职,并下诏:“置指挥使司二:曰朵甘、曰乌思藏;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府四。即以所举官任之。”

洪武六年正月,帕木竹巴灌顶国师章阳沙加监藏(即帕竹政权首领第二代释迦坚赞),遣使锁南藏卜入朝。(这是应招入朝的)。

洪武八年,“诏置俄力思(今阿里地区)军民元帅府、帕木竹巴万户府、乌思藏笼答千户所,设官十三人”。

至此,明朝完成全藏的招抚,西藏地区的政、教、军、驿、商等各级首领和官吏,一律由朝廷任免。

对西藏册封

早在元朝时期,青藏地区的政教领袖就必须要经过中原王朝的册封才具备统治合法性。

明朝对西藏的统治也基本是延续的元朝,但跟元朝还有一点不一样,元朝时期只封一个派别,而明朝时期采取的是“多封众建,因俗以治”策略,对各派都加以分封。

明朝管理西藏后,在当时的西藏,大明共封了五大教王,分别是:阐化王、赞善王、护教王、辅教王、阐教王。

此后,西藏的教王和官员,必须经过明廷册封和批准:

洪武二十一年“怕木竹巴灌顶国师锁南札思巴噫监藏上表称病,举弟吉刺思巴监藏巴藏卜代职。许之”。此处的锁南札思巴噫监藏,即索南扎巴。其“弟吉刺思巴监藏巴藏卜”,现今一般译为扎巴坚赞,是帕木竹巴政权的第五任“第悉”。

明孝宗时期:

明孝宗时期,西藏的阐化王死了,其子阿吉旺秋第悉派番僧2人前往北京请求世袭。

等这两名番僧带着明朝的敕书赶回西藏时,新王阿吉旺秋第悉也死了。这下敕书也作废了。接下来的继任者阿吉旺秋第悉的儿子阿往扎失扎巴坚参照例请袭。

可这两个蕃僧为了省事,便将这份不对应的敕书给了阿往扎失扎巴坚参。

而后,此事被四川官员所知晓,就上书弹劾了蕃僧,并且将其绳捆索绑押送入京,依照明朝大律,蕃僧被判了斩立决,而继任者阿往扎失扎巴坚参也被暂时羁押。

孝宗考虑到“番人不足深治”,就免了其死罪,将他们发配陕西平凉卫充军,并下旨让阿往扎失扎巴坚参无罪照常袭职。

“其时王卒,其子(即阿吉旺秋第悉)请袭,命番僧二人为正副使往封。此至,新王亦死,其子阿往扎失扎巴坚参请封。二人不得已授之,遂具谢恩仪物,并献其父所领勘合印章为左验,至四川,守臣勤其擅封,逮治论斩,减死戍边,副使以下悉有。”

明朝政府还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

僧官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喇嘛各等级。法王是最高级僧侣,奉明廷封授,法王没有任命下一级僧官的权力,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也都由明廷任免。

明朝对西藏有收税权

藏民要向明中央政府交纳贡赋: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西番之民归附已久,而未尝责其贡赋,闻其地多马,宜计其地之多寡以出赋,如三千户,则三户共出马一匹;四千户,则四户共出马一匹,定为土赋。庶使其知尊君亲上奉朝廷之礼也。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二十》:

西宁卫所属西番土酋亦令真奔言:“诸番族皆野居散聚,射猎为食,请岁输马二百匹为常赋。”从之。

这项制度也被称为输马作赋 肇始于1383年。

明太祖敕谕松州指挥佥事耿忠,西藏已经归附,但还没有贡赋,应当定则。耿忠回报:“臣所辖松潘等处安抚各族长官司,宜以其户口之数,量其民力,岁令纳马置驿,而籍其民充驿夫,以供徭役。”

1392年五月,尚膳太监而聂等至河州召必里等族输马,“诸族皆感恩意,争出马以献”,得马340余匹,这是第一次输马作赋。

同年八月,西宁卫土酋亦令真奔进言,“诸番族皆野居散聚,射猎为食,请岁输马二百匹为常赋。”太祖皇帝表示应准。

至此,输马作赋算是基本定了下来。

到了1393年二月,明朝为各藏族部落“特制金铜信符,族颁一符。遇有使者征发,比对相合,始许承命。否者,械至京师,罪之。”

“又制金铜信符,命曹国公李景隆赍入番,与诸番要约,篆文上曰:‘皇帝圣旨’,左曰‘和当差发’,右曰‘不信者斩’。”

依金铜信符制,明朝三年一次下征发马,该制度用以完善、强化“以马充赋”的赋税制度。

茶马互市

后来还兴起了茶马互市,藏地需要大量的茶叶,明朝逐渐发展出“以茶制番”,如正德年间都御史杨一清在上疏中奏:“以马为科差,以茶为酬价,使之远夷(为)臣民,不敢背叛。如不得茶,则病且死,以是羁縻之,实贤于数万甲兵,此制西番以控北夷之上策也。”

1536年,巡茶御史刘良卿亦奏:“诸蕃之饮食,莫切于吾茶,得之则生,不得则死。故严法以禁之,易马以酬之。禁之而使彼有所畏,酬之而使彼有所慕。此所以制番人之死命,壮中国之藩篱,断匈奴之右臂者。”

乌思藏辅教王使臣沙加星吉等奏:“为乞讨食茶事,臣乌思藏地方,僧众数多,食茶甚少,今来进贡,专讨食茶。望朝廷可怜见,给予食茶勘合,前去湖广等处支茶应用,并乞与官船脚力等项回还便益。”

朝贡模式

明朝对西藏僧俗首领采取了定期、定员、定道、定制的进京朝贡模式,对于入贡期限、来京人数、所取路途、沿途各地供应,都有具体规定。明朝规定“国师以下不许贡”,乌思藏贡使必须由雅州入的规定。

在1465年以前,西藏僧俗首领来京朝贡没有严格的限定,大致是一岁一贡,或两岁一贡。如《明会典》记载:

“西番,古吐蕃地。元时为郡县,洪武初因其旧职。于是乌思藏有阐教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统化番民,又有护教王、大乘法王、大宝法王凡七王,俱赐银印,令必岁或间岁朝贡。”

以后谁再说明朝时期记载的西番不是说西藏的,不要客气,直接拿42码的鞋底子抽到他45码的脸上。

《明史·志第十六》记载,明朝疆域“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越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

插入了一下疆域记载,接着说朝贡。《明史·西域传》亦记载:“初,入贡无定期,自永乐迄正统,或间岁一来,或一岁再至。”

至今西藏有的喇嘛寺内还保存着当年必须朝拜的皇帝万岁牌。

大慈法王印

到了1609年(万历三十七年)四月,因“番人混冒,方物滥恶,所奉敕书洗补可疑,而通使岁诱为奸”,明朝革除了乌思藏大乘法王、大宝法王、护教王、长河西、董卜韩胡等八番的入贡资格,只许阐教王、辅教王入贡。

到了明末,大明内忧外患,在巨大的压力下,崇祯帝重心在光复辽东,而对于其他边远地区控制力已经大大减弱,但即便是这样的情况下,一直到崇祯三年(1630年)仍有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班贡。

接受朝贡并不是什么冤大头行为,千里迢迢来朝贡的人们也不是为了图谋一点朝廷的赏赐,古时候西藏到北京路途遥远,动辄数年才能往返,还要经过无人区和防备路上的强盗劫匪,如果是为了一点点东西,那可真是用生命在交换了。

朝贡会有贸易堪合,而且还会得到朝廷的册封,这是地位的象征。

格鲁派的兴起

格鲁派俗称黄教,是明朝时期崛起的教派。

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出生在青海西宁地区,洪武五年(1372年)到西藏求佛法。

此时的西藏,喇嘛教僧侣与封建领主勾结,垄断寺院,公开娶妻生子,酗酒耽食,贪婪成性,有的甚至借口修密需要女人,强取民间处女,有的借口法事需要,挖取活人心肝作供品。

宗喀巴于永乐七年(1409年),开始改革,规定禁止僧侣娶妻生子,崇尚苦行;还有重视对佛学的研究,建立系统的、成规模的教学组织;要求僧侣穿黄衣戴黄帽,因此又称为黄教。

僧人端坐于宗喀巴大师像两侧诵经

宗喀巴刚建立黄教时,在西藏很难立足,而后他跟明朝政府取得联系,得到明朝政府的有力支持才完成了对西藏强大影响力的改革。

永乐十二年(1414年)宗喀巴派他的弟子释迦也失进京朝见,明朝政府封授他为“大慈法王”。

1546年嘉靖年间,索南嘉措(第三世达赖喇嘛)被认定为根敦嘉措转世灵童,这是格鲁派有明确记录的实行活佛转世制度的开端。继达赖、班禅转世系统形成后,格鲁派中的许多中小活佛,亦纷纷采用活佛转世制度。

到万历时,黄教势力日益扩大,当时蒙古族的俺答汗也崇信黄教,他把索南嘉措请去传教,这就使黄教在蒙古地区也广为传播。

俺答汗尊索南嘉措为“圣识一切瓦尔齐达赖喇嘛”,这是达赖喇嘛称呼的由来(以前两世达赖并无达赖喇嘛的称呼,是以后追加的。“达赖”为蒙古语,意为大海,表示尊敬)。

俺答汗当时已受明朝册封为顺义王,他劝索南嘉措臣服中国,索南嘉措便托俺答汗代他向明朝皇帝请求册封,他本人也向明朝宰相张居正致函,要求朝廷赐封。

1587年明朝政府正式承认这一称号,并派使节加以敕封。索南嘉措得此称号之始,为三世达赖喇嘛。前两世达赖喇嘛为后人追认。

到了清朝时期,蒙古因为皈依黄教,而变得不那么有攻击性,并不是清朝有多么的高明,而是起源于三世达赖的功劳。

清朝津津乐道的金瓶掣签制度,也始于明朝

现在网上搜索这个制度,百分之九十九的答案都是起源于清朝,并且人人都是称颂的态度。自从汉人自信心自明亡后被打压,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建立自己的自尊和自信,对于领土问题不敢直视,对于英雄人物不敢膜拜,对我们自己的文化甚至都不敢承认,我不知道现在高层的知识分子在怕些什么,他们的脊梁骨什么时候才能挺直,什么时候才能活得像个人。我也懒得理他们,我只说我自己找到的史料。

金瓶挚签制度是源自明朝六部之一的礼部。

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篇文章,忘了具体的名字了,好像叫:“抽签是个好制度”,因为可以杜绝腐败。

直到现在农村地区很多事的解决上面,都还在运用抽签。

明朝时期读书人经过科举考取功名,但一直以来都是有一个问题存在的,那就是位置少,然而符合条件的人多。

南北榜的士人文采成绩是不一样的,而且很难界定真实情况是谁高谁低,如此一来,由谁补缺,就成了当权者的一言堂,长此以往腐败横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礼部就改采掣签(抽签)来决定,这种方式虽然不科学,但却相对公平,而且也解决了上述乱象。

所以礼部又被讥为是“掣签部”。

后来随着明朝对西藏的统治,在任命官员时,就把这种方式结合了进来。这种明代礼部任命官员的方式跟西藏“神权政治”相结合,就产生了金瓶挚签。这种制度一定程度上否定了西藏政教合一的传统,使得“转世活佛”的合法性有一部分来自中央政府,另外还有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1357─1419年)意志的展现。

美国乔治城大学卡塔尔分校助理教授欧麦高题为《金瓶铸就:大清帝国与活佛转世》(Forging the Golden Urn: The Qing Empire and the Politics of Reincarnation in Tibet)的研究认为,“金瓶掣签”制度其实是格鲁派最为认可的选择“转世活佛”之方式。

欧麦高经过研究同样认为“金瓶掣签”制度起先并非来自西藏或藏传佛教,是源自明朝六部之一的礼部。

清代后面对活佛的认定有绝对的权威性吗?

七世达赖喇嘛圆寂后,乾隆委派了他信任的三世章嘉活佛,负责转世灵童的寻访。

但是结果认定时候根本就没搭理乾隆,依旧认定了与六世班禅有亲戚关系的坚白嘉措为八世达赖喇嘛。而后,外蒙(外喀尔喀部)的哲布尊丹巴活佛又转世在八世达赖喇嘛的亲戚家。

乾隆他有办法吗?没有,只能灰溜溜地在《御制喇嘛说》的碑文里说:“现今四大活佛体系(达赖、班禅、章嘉、哲布尊丹巴),皆以兄弟叔侄姻娅递相传袭,似此掌教之大喇嘛皆出一家,几与封爵世职无异。”

《御制喇嘛说》

上面我圈起来的部分,“西番高僧”也说明了古时候的西番是指哪里,也承认了明朝的统治正统性。

这里插一句,这字写的是真的赞,不知道是出自谁人之笔。

反击廓尔喀入侵西藏

乾隆一直想介入活佛转世事务但一直没有得逞,到了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六世班禅因天花死在了北京黄寺。

乾隆以及大臣给了大量的珍宝财物,这些财物由六世班禅之兄,扎什伦布寺的仲巴活佛掌握。然而另一个派系,噶玛噶举派红帽系活佛沙玛尔巴与仲巴活佛同为六世班禅的兄弟,认为这些财物应该归他,但争执之下什么都没得到。

一气之下就去了廓尔喀,这个廓尔喀就是现在的尼泊尔。

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六月,廓尔喀命苏尔巴达布率领3000人马,侵入西藏,占领济咙、聂拉木、宗喀等地。

呵呵,3000人马,这就是所谓的吹上天的“实控”,吹上天的“驻军”。

面对这3000人马,乾隆指定了个大臣叫巴忠,不费一兵一卒就把事情搞定了,怎么搞定呢?

以后每年给岁币元宝300锭,作为撤军条件。(看到有数据说最终换算过来是1.5万两白银)

我大清千秋万代,一脉相承!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廓尔喀派人入藏讨要赎地的钱,西藏僧俗官员不给,开玩笑,乾隆派人签的,找他去要呀。

于是,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夏,廓尔喀以藏官爽约为名,再次入侵,并先后占据聂拉木、济咙等地。

九月初六日,廓尔喀主力三千余人长驱直入,一直打到后藏扎什伦布寺。他们冲进扎什伦布寺,将所有的财物、金银、器皿、粮食等,全部掠走。

扎什伦布寺的仔仲喇嘛与札仓堪布一阵操作,降神后,得到了一个“不可与贼拒战”的神谕。六世班禅的兄长仲巴活佛,则只顾着携带贵重财物弃寺潜逃。

廓尔喀军不血刃的占领了扎什伦布寺,大肆抢劫寺内财物。10月,心满意足的廓尔喀军带着财物,撤出日喀则,退居聂拉木等地。

然后乾隆授福康安为大将军,海兰察、奎林为参赞,并调一千五百人由西宁出口进藏。(另外还有绿营大约11000人出头,总兵力在13000人左右)

从哪里调的呢?

从东北。

“某个群体”一直强调八旗是兵,可为啥去黑龙江调索伦人呢?

这张图各个省份名字很显眼,大家看看黑龙江和西藏的位置,记住这些,一会我们回顾另外一个史料。

大清对战尼泊尔的战斗壮怀激烈,堪称千古未有的大战,被现在无数人所吹捧,写了N+N篇文章不断回顾这段历史,真是大清立国以来少有的对外战争取得胜利的战争,真的扬眉吐气,一战打出了大清的威风!

好了,说战绩,福康安率领清军屡战屡胜,先后战于擦木、那吉、济咙、热索桥、协布鲁、东觉、帕朗古等地。

共斩杀640余人,生擒200余人。

在五月十三日,清军沿吉隆河东岸南下,福康安轻敌冒进,在帕朗古之战中遭遇埋伏,总兵张芝元仅自己逃脱,其余全部阵亡,廓尔喀又率军打算切断清军退路,福康安这才下令撤军,过程中又遭到打击,多名军官中枪身亡。

此战后福康安躲起来整整25天没有会见任何官员。

之前福康安带来的索伦人加绿营一共13000人,战后福康安手里兵只剩下5000人左右,而除了伤员,营中还拖着多达680余名病患。

索伦兵,几乎全部命丧于此。清军的副统帅海兰察也死在了这里,他也是索伦人。

某些写文章的,欺负我们没上过学就过分了。

嘉庆十九年(1814年),英国入侵廓尔喀,廓尔喀战败,随后被英国控制。

到咸丰五年(1855年),廓尔喀再度入侵西藏,兵占据前藏区域的大片土地。到咸丰五年年底,清廷派2000人入藏,于1856年,双方议和并签订条约。

条约虽肯定“对中国皇帝,一如历来,加以尊重”,但却现定西藏政府每年向尼方付一万尼币的“馈赠”,尼人在藏享有治外法权,尼人在藏经商有免除商税、路税及其它各税之权。

具体内容为:

1.西藏每年付给廓尔喀政府一万卢比。

2.西藏对廓尔喀商民不抽各种税项。

3.西藏和廓尔喀互换战争中的俘虏和财物。

4.廓尔喀将来可以派一个高级官员驻扎拉萨。

5.西藏民和廓尔喀民如有争讼,双方官员会审;拉萨辖区内的廓尔喀商民或加德满都回民如有争讼,西藏官员无权审讯。

6西藏受攻击时尼可出兵相助。

本来应该写个总结的,可我感觉我写不好,网上有写的,就截图贴一下吧,毕竟人家吹的比较好。

不对,是写的比较好,尊重史实,尊重历史,从不夸大,从不吹捧。

写下了辉煌的一页!

统治权

“某个群体”爱说,明朝对西藏的管理特别弱,但其实清朝皇帝自己,是承认自己对西藏的法理主权继承自大明的。

公元1648年,顺治五年,大清顺治皇帝给西藏阐化王一道皇帝敕谕:“念尔西域历来尊崇佛教,臣事中国,已有成例。明时所颁敕诰印信,若持来进送,朕即改授,一如旧例不易。”

顺治的这道皇帝敕谕宣示的政治和法律意义非常清楚:清朝在西藏享有的主权地位继承自明朝,清朝中央政府全部接收,而且“一如旧例不易”。

明朝时期对藏族是有统兵权的:

万历年间,蒙古反叛首领永邵卜集合了一万五千多人,由徨源方向进犯西宁卫。

明军甘肃巡抚田乐下令调集了藏族部落的兵马前来支援。分别是刺卜尔、西纳、大咎顺、申中等部落各出300精骑与明军配合作战,另外调7000余名其余十九族藏族士兵直接听从明军调遣,全部加起来共近万人。

反观乾隆年间小小尼泊尔侵犯西藏,为什么要千里迢迢从黑龙江调兵呢?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不会吧,清朝不会没有调兵权吧,不会吧!

不管会不会,下一个问题,西藏到底从心里服从不服从你,你能不能调的动藏兵?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

一直强调有派兵,有打仗,其实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服你。

明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即位不久,遣司礼少监候显前往迎请噶玛巴活佛第新谢巴。永乐四年(1406年),第新谢巴从噶玛地方出发,前往南京。翌年初,抵达南京,受到皇帝、皇后、皇太子、大臣及僧俗众人的盛大欢迎。

在南京期间,第新谢巴把藏族普遍推崇的蔡巴《甘珠尔》手抄本推荐给明成祖,皇帝甚为高兴,即命第新谢巴担任永乐版《甘珠尔净刻本之总纂。刊梓印施。永乐版《甘珠尔》不仅是第一部雕版印刷的藏文《大藏经》,而且也是现存最早的藏文印刷经。

噶玛巴为已故的明太祖朱元璋及皇后“荐福”。由于“多有灵瑞,帝大悦”,故赐予第新谢巴“如来”的名号,封其为“万行且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简称“大宝法王”,地位高于大乘和大慈二法王,成为当时藏传佛教领袖人物中的最高封号。

对于噶玛巴的这次拜见,历史上也有记载,他数次请求汉地文殊皇帝不要派兵:

后来噶玛帕活佛圆寂后的转世,是由明廷直接委派的藏僧班丹扎释来监督查验的。

再对比一下上文中乾隆的指派,你就知道,明清制度一样,但影响力明朝要比清朝大的多。

下面再说一个案例:

顺治年间,当时满清刚刚进关,达赖也想要得到新政权的承认和册封,于是去亲自去北京觐见,然而比达赖更心急的,是满清更急着借达赖喇嘛的声望和威信安抚蒙古各部,所以当时接见五世达赖时可以说已经放下了所有的面子和里子。

当时达赖还没到来,顺治就“亲至边外迎之”,可大臣感觉这样太丢面子于是就改以“田狩”为名,出京“偶遇”,“郊迎”五世达赖。

值得注意的是,达赖并没有向顺治行礼。

这个先例造成了挺不好的影响,一直到两百年以后的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三世达赖土登嘉来京觐见,清廷竟然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礼节比较好。

这时张荫棠言:

“达赖体制,旧甚尊崇,……现今时势似不宜仍延旧制,赏赉不妨优隆,体制亟应裁抑,当未陛见之先,应使人授意,令其拜谒邸枢,以尽属藩之礼。”

说白了,就是钱可以多给点,但是,属臣的礼仪还是要遵守的。

可是,土登嘉措不干了——我凭什么要跪?

于是,原定于九月十二觐见的日子,因为礼仪之争,被推迟了,一直推迟到了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二十日。

再对比上文讲过的明孝宗时期,明朝可以随意处置番僧和西藏五王之一的阐化王,孰高孰低,一目了然。

西藏驻军

明朝时期西藏是没有驻军的,因为番僧就是明朝的军队,供朝廷调度,整个明朝时期西藏也没有反叛的记录,并且一直输马作赋,贡奉不断。

调兵记录我前面已经说过了,这里还有一点考证。

清朝时期有驻军,我们来揭露一下所谓的驻军。

康熙在位60年,前59年西藏都不属于清朝。现在康熙时期的地图,也基本都没有把西藏画进去。

之前的西藏是隶属于准噶尔的,但是这个准噶尔跟噶尔丹却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噶尔丹从东征出发后不久,就被自己的侄子策妄阿拉布坦攻破,也就是说,噶尔丹第一次与满清作战时,实际上他已经是一支没有后援,没有领地的孤军了,而总兵力也只有1.6万人。

现在的百度百科是错的,上面写噶尔丹失败后,策妄阿拉布坦才统治准噶尔,简直荒谬,噶尔丹出征后不久,策妄阿拉布坦就派兵攻占了首都,称为准噶尔的实际控制者。

噶尔丹第一次与康熙的战争,准确来讲是赢了的。是得到康熙答应归还土谢特汗和哲不准丹巴的保证后,噶尔丹才退军的。

当时法国在北京宫廷的传教士李明说:“势单力薄的鞑靼王胆敢掠夺帝国的几个土邦, 皇帝便派遣自己的一个兄弟统率雄师进行征讨。鞑靼军瞄准战机, 及时出击, 以少胜多地打败了王者之师, 官兵全面败北, 溃不成军”。

《李朝实录》说:“清兵数败, 而蒙古四十八旗坐视不救, 辽沈甲卒归还之日, 路经蒙古地方, 蒙古乘夜劫掠其战马。以此观之, 蒙古之叛可知也”

所谓的康熙第一次亲征,噶尔丹实际上是在乌尔会河之战,乌珠穆沁之战,乌兰布通之战中三战三捷。

以后大家看清朝西藏驻军时候要注意甄别,有个叫“北斗维斟”的写的文章,基本都在用春秋笔法写文章,凡事只写一半,把牛的地方吹出来,事情的后续根本不写。

1716年(康熙五十六年),策妄阿拉布坦派遣策零敦多布率军六千,从新疆叶尔羌入西藏阿里;次年(1717年),策零敦多布率军攻入拉萨,杀死拉藏汗,将意西嘉措囚禁。

清廷知道后,于1718年命青海总督额伦特、侍卫色楞等率兵从青海进攻,但清兵发挥一直很稳定,于喀喇乌苏(即黑河)不带犹豫的全军覆没。

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康熙帝命令重组第二次进藏部队。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四月,从西宁向黑河进兵,此为中路。征西将军噶尔弼、四川永宁协副将岳锺琪等率领滇、川、楚、浙满汉官兵,由打箭炉(今康定)进兵拉萨,是为南路。靖逆将军富宁安驻兵巴里坤、阿尔泰(今新疆乌鲁木齐一带)。三路并进,对外“扬称三十万”。《清圣祖实录》卷284,第1~2页

最后驱逐了准噶尔,取得战争胜利,然后开始在西藏驻兵。

开始只驻兵一千:“明年若送达赖喇嘛登禅榻,即令一千步兵前往看守。”(《清圣祖实录》卷286,第25~26页。)

康熙六十年(1721年)二月又有增兵:“西藏虽已平定,驻防尤属紧要。现今留驻彼处者,扎萨克蒙古兵五百名、额驸阿宝兵五百名、察哈尔兵五百名、云南兵三百名、四川兵一千二百名,以公策旺诺尔布总统管辖”。(《清圣祖实录》卷291,第11~12页。)

前后共4000兵丁,不少是吧,驻了多长时间呢?

一年。

一年后,除在察木多(今昌都)等处留兵一千驻防之外,其余兵丁全部内撤。

昌都在哪里呢,在四川的边上,距离拉萨1046.4公里。

先不说远近,有用吗?尼泊尔3000人可以横行无阻,让你每年给1.5万两,后来实在不行了,还是从黑龙江调的兵,你跟我说你驻军了?

到了雍正年间,令驻藏大臣僧格、马喇二人统领驻藏官兵,雍正九年(1733年),因驻藏官兵供应浩繁,最后决定只留兵500,其余内撤。

从此清军常驻官兵500,3年轮换,形成惯例。

到了乾隆年间,乾隆十四年(1749年),为减少开支,又再次内撤,仅留护卫保护驻藏大臣。

这时珠尔默特那木札勒(颇罗鼐次子,1747年清朝封卿袭为郡王并执政)开始反叛,欲杀尽清朝驻藏官兵。

1750年,驻藏大臣拉布敦、傅清先发制人,将其诱杀,但两位驻藏大臣也以身殉职,西藏地方陷入混乱。

拉萨

1884年,一支英国军队从锡金偷偷侵入西藏;

1886年,英国又出动军队在西藏亚东以南的边境地区,对西藏地区进行武装骚扰。

1888年2月,在经过周密 军事准备的情况下,集结在藏印边境地区的2000名英军,在格兰特将军的指挥下,向由藏军驻守的西藏龙土(今天被印度占领)悍然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

面对英国侵略军先进的枪炮,西藏爱国军无所畏惧,依靠地形的条件,用火枪、刀矛以及石 块,连续打退英军的多次进攻,击毙击伤英军100多人,龙土、纳塘(那塘)、对邦等地先后落入英军之手。

清朝政府惧怕英军发起更大的攻势,下令撤除支持藏军抗英的清朝中央政府驻藏大臣文硕的职务,命令藏军向 后撤兵。

1890年3月17日,中国代表、驻藏帮办大臣升泰与英国代表、印度总督兰士丹在印度的加尔各答签署了《中英 会议藏印条约》;

1893年12月,双方又签订了《中英会议藏印条款》。从此,英国的侵略势力开始伸进中国的西藏地区。

第二次:

1903年11月(光绪二十九年九月)英国再次发动侵略西藏地方的战争。并于1904年8月占领拉萨。

然后签订《拉萨条约》,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候签订条约的双方已经变成英军和西藏政府“谈判”。

荣赫鹏强迫西藏甘丹寺长罗桑坚赞签订《拉萨条约》。共10款,主要内容为:

①除亚东外,增开江孜、噶大克为商埠,许英国分别派员监管商务。

②赔款250万卢比,分75年缴清,赔款未缴清前,英军占领春丕。

③自中国与哲孟雄(今锡金)边界至拉萨的防御工事一律拆除。

④除经英国事先同意外,西藏土地不得让卖、租典与任何外国;西藏一切事务不准任何外国干涉;任何外国不准派员入藏;西藏的铁路、道路、电线、矿产或其他权利不得让与任何外国或其臣民;西藏各项进款,或货物或现金不许抵押或让与任何外国或其臣民。

值得肯定的是,清政府因为没参与签订,后面一直坚持不予承认,并要求修改条约。

但很快到了1906年4月27日,又发生了变化。

清外务部侍郎唐绍仪与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签订《中英续订藏印条约》正约6款,主要内容为:双方承认将《拉萨条约》附入本约,作为附约;英国永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应允不准其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等等。

全文至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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