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局抽检了11批酒鬼酒产品
最近3年前全省白酒取样结果也将公布
12月24日,长沙副中路的酒鬼酒直营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将拟拔的酒鬼酒装入密封袋中,并贴上封条。
图/记者张云峰近日,酒鬼酒代理商举报酒鬼酒产品含“甜蜜素”引起广泛关注,12月24日下午,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随机对长沙3家酒鬼酒门店进行抽检,现场抽样了11批次酒鬼酒产品。接下来,省市场监管局还将继续在长株潭范围内开展抽查行动,抽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将继续在长株潭地区进行抽样
在位于湘府中路的一家酒鬼酒直营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人员在检查该店的营业执照后,随机抽取了酒鬼酒的老酒鬼酒54°、酒鬼酒黑金版、内参、黄坛四款共8瓶酒鬼酒产品。抽样人员将四款酒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打印出抽样检验抽样单,随后将四款酒放在密封袋中,并贴上封条。
“这些酒我们将带回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在长株潭地区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告诉记者。
除了湘府中路店,24日下午,抽样人员还随机对杉木冲中路、沙湾路的酒鬼酒店进行了抽样。
湘西州市场监管局正在调查相关举报
12月18日,酒鬼酒代理商北京来今雨轩文化传播公司法人代表石磊举报酒鬼酒向2012年54°500ml老酒鬼酒产品添加甜蜜素,并向湘西州市场监管局递交了举报材料。事件引起关注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举报人石磊都进行了两度声明。12月21日,针对举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声明:“酒鬼酒公司严禁添加甜蜜素,也从未采购过甜蜜素。”21日下午,举报人石磊进行回应,其表示酒鬼酒公司的声明“避重就轻、绕过核心事实部分”“这并不代表着酒鬼酒产品中没有甜蜜素”。22日,酒鬼酒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从未向54°500ml老酒鬼酒中添加甜蜜素”,举报人手中的产品为独家定制。23日,举报人石磊再度回应,“先得解决酒鬼酒的产品质量问题,还原事情的真相”。
12月23日,记者从湘西州市场监管局获悉,目前已经收到举报材料,正在调查,是否受理将按程序通知举报人。
记者还了解到,省市场监管局责成湘西州市场监管局对经销商举报的2012年54度500ml老酒鬼酒相关产品严加管控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的判决依法处置,省市场监管局还将于近期向全社会公布近3年来对全省白酒产品的抽检结果。
白酒中使用甜蜜素属超范围添加
湖南农业大学二级教授邓放明告诉记者,甜蜜素的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甜蜜素”属于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作为甜味剂,其使用范围包括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水果罐头、腐乳类、饼干、复合调味料、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配制酒、果冻等。邓放明指出,在酒类产品中,甜蜜素只能用于配制酒,配制酒又称调制酒,是一种混合的酒品,如果在白酒中使用甜蜜素,就属于超范围添加,是一种违规行为。“按照我国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白酒是不允许添加甜蜜素的。不过,也不排除是其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 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