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儿子易
14年前,我无法理解《金婚》原作的两个情节。
一个是,文丽和佟志那个“无性初夜”,一个是文丽和佟志第一次吵架后,她的崩溃大哭。
时隔14年,我一读再读这两个情节,突然发现,文丽的这个“无性初婚夜”,才是全文的基调,也才是文丽不幸婚姻的根本原因。
巴金小说。
文丽刚开始,看不上佟志。
两个人在婚恋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以大庄和梅梅的事件为例,文丽认为:
庄嫂可怜和梅梅受骗根本是两回事儿。庄嫂现在这样嫁给大庄就不可怜吗?大庄这样做,既是对梅梅的不忠,也是对庄嫂的不道德。大庄是双重的不道德。
还要怎样才算怎么样呢?你是什么朝代人啊,有没有文化?懂不懂什么叫感情,什么叫爱情,大庄对梅梅的伤害那是一辈子的。
而佟志的观点是:
请你不要道德道德的拿大帽子压人。庄嫂十岁就是庄家的人了,大庄要是不娶她,你让庄嫂怎么活下去?你知道吗?大庄是有良心的人,我也是有良心的人。
哪有那么严重,梅梅又没失身。
显而易见,对于文丽而言,爱情和感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对于佟志而言,爱情和感情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实里庄嫂是童养媳,而梅梅没有失身。
可后来,文丽为什么会跟佟志谈起恋爱,因为佟志的另一段话:
请你相信我,我拿我的人格做保证,虽然你也不见得相信我的人格,可我必须告诉你,大庄不是坏人。他真是身不由已,你要恨就恨万恶旧社会的封建思想。大庄也是受害者。他就像巴金小说里的那个大哥,爱的是梅表姐,可最后娶的却是瑞钰。他这辈子都会非常痛苦的。
佟志真的觉得大庄痛苦吗?他真的觉得大庄是受害者吗?
并不。
可是,他面对着文丽,为了得到文丽的好感,他就这样说了,他说的并不是事实,也不是心里话。他还引用了巴金的小说,而文丽却在那一刻觉得佟志很懂感情。
文丽那一刻爱上的是她想象中的佟志,她想象中的佟志,爱读巴金小说,对爱情有深刻的理解,并觉得爱情是十分神圣的。
可佟志,根本不爱看爱情小说,更不觉得爱情多神圣。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看到了长得漂亮还有文化的文丽,想要追求,至于爱情、小说、大庄和梅梅的事情,他都是不关心,也不在乎的。
文丽和佟志这场恋爱,文丽起始于爱的想象,而佟志起始于性的追求。
初婚夜。
佟志终于娶了文丽。
对于佟志而言,他娶媳妇不是为了谈情说爱,而是为了生孩子过日子的。而对于文丽而言,她就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延续,她天真地觉得,她和佟志一辈子不会吵架,他们是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的。
文丽在“性”上,是天真的,美好的,空白的。她甚至在结婚前从未“深想”过这个问题,她以为的婚姻,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享受爱情的美好。于是,当她结婚前,她的母亲想要跟她说些什么,她完全是傻乎乎的样子,当她母亲说到公和母,阴和阳的时候,她甚至走神了,她走到她的衣服架子旁,笑容灿烂地问她的母亲:
妈,瞧我穿这身好看吗?
怪不得文丽的姐姐文秀,说文丽,真傻。
她是真的对“性”完全懵懂无知,于是当天晚上,原著里用了这些词,来形容文丽的状态:僵直、一点也不配合、特急、怕、猛地坐起来、嗷的一声尖叫、哭着打佟志、喊着我疼,我不结婚了。
于是,佟志和文丽度过了一个完全“无性的初夜”。
天真美好的文丽就像一张白纸,她脑子里充斥的都是关于爱情和婚姻的美好幻想,她从未想过结婚的目的是传宗接代,从未想过结婚的结果是要承担责任过日子,她能想到的只是,爱情,美好纯洁的爱情,你爱我,我爱你。于是,当她真正触到了婚姻实质的里子,她懵了,也怕了。
她想回娘家,当佟志对“性”兴致勃勃的时候,文丽却想着逃避,抵抗。于是,当两个人回到文丽的娘家,文丽面对动手动脚的佟志,一下子把他推下了床。
而原著里的佟志这时候有了这样一个动作:
他火从心中升起,爬起来一脚踢开了那条长凳。
男人把“性”,当成了婚姻的结果。而女人把爱当成了结婚的目的。文丽和佟志对婚姻的理解,从一开始就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对婚姻抱着最美好、最纯洁、最神圣幻想的文丽,在母亲和姐姐的“传宗接代”的科普里,对婚姻有了更实质的理解。她和佟志回了家,开始了他们漫长的几十年。
而这时候的文丽,天真地觉得,性是爱的升华。可对于男人而言,正如渡边淳一在《男人这东西》里写的那样:
对于男人来说,性同爱是完全不相干的两码事。
于是,当文丽和佟志和谐的生活出现第一次争吵,文丽崩溃大哭,大骂佟志是个骗子。而佟志抬手拍了下脑袋,看着痛苦的文丽愣住了。
一个“痛哭”,一个愣,彻底写出了这对夫妻对于婚姻完全不同的两种期望:文丽想要一辈子爱来爱去,不吵架,不背叛,彼此心中只有彼此;而佟志则只是想按部就班地过日子,不谈爱情,只谈生活,只谈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爱理想。
很多女人结婚后,对婚姻是失望的。
她觉得婚姻完全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她会跟文丽一样崩溃痛哭,甚至会跟文丽一样疲惫绝望。可其实,婚姻本就不是女人想象中的那个样子,它并不是爱情的升华,更不是爱情的延续,它本质上,就是夫妻之间合作过日子。而爱情,仅仅是婚姻那方蛋糕上的“樱桃”。
文丽在她幻想中的爱情和婚姻里,有情饮水饱,于是,哪怕吃不饱,哪怕穷一辈子,只要佟志跟她在一起,她就是满足的。而佟志因为从来不是爱情至上,于是在他的“性”得到满足后,他会要求爱,要求“当大爷”的生活,要求事业的成功。
而女人对于“性”,尤其是文丽这种生活在爱情小说里的女人对于“性”,就是空白和无知的。没有人曾经告诉过她这方面的知识,她全部的“懂得”,均来自于她读过的爱情小说。那个“无性的初夜”,是纯洁美好的文丽最直接的见证,她不掺一丝杂质地想着爱情和婚姻的神圣和美好。文丽想要在婚姻里得到的是“爱的满足”,至于“性”,她是空白的,无知的。
而对于佟志而言,结婚意味着青春的终结,意味着他的“性”找到了合理合法的出口。他想要得到“性”的满足,完全高于他对于爱情的追求。
性无知。
曾经有一个女孩,怯怯地问我:
我怎么才能确定自己是处女,我怕自己不是处女。
毫不夸张地说,这种问题也曾经困扰过我。女人第一次接触性的时候,是陌生的,也是充满了恐惧的。
如同《金婚》原著里的文丽,她结了婚,甚至都不知道“性”到底是什么,意味着什么。
女人在结婚前,对爱情充满了幻想,对婚姻充满了幻想,也对男人充满了幻想。
渡边淳一在《男人这东西》这样定义男人:
男人真的是贪婪和会来事的动物。
而《金婚》里的佟志就是贪婪和会来事的。当他想要得到文丽的时候,他千依百顺,事事迁就,可一旦他得到了满足,他就会想要更多的东西。
纵观《金婚》全书,你会发现文丽和佟志的每一次和好,几乎都伴随了“性”。而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在文丽看来,有性就有爱。于是,哪怕最后她清楚地知道佟志的心里有了李天骄,但是,只要两个人的“性”是和谐的,那么她就会觉得佟志没有变,佟志还是爱她的,于是,她的婚姻还能继续下去,并继续朝拜她心中的爱情。
而对于佟志来说,性是婚姻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种生理上的需求,哪怕他前一秒想要跟文丽离婚,可后一秒他依旧能做到跟文丽你侬我侬。
一遍一遍读《金婚》原著,我惊叹于文丽和佟志在后三十年的痛苦婚姻中,竟然始终保持了“性”的和谐。一直到这部书结束,文丽都只朝拜了爱,而未曾深思过性。而佟志,在性与爱的冲突中不断撕裂自己,痛苦着自己,也欺骗着别人。
骗子,文丽觉得佟志是个骗子。
的确如此,但欺骗了文丽的不仅仅是佟志,还有她自己。她和佟志最后的金婚典礼,她依旧叫嚣着:婚纱、婚纱、婚纱。
她天真而单方面地把自己理想中的浪漫爱情,进行到底。而佟志早就厌倦了这个做梦都想穿婚纱的老公主。
大悲。
这对老夫妻,最后的归途是走进了漫漫寒冬。那一片白茫茫的大雪,真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