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新的《品牌管理办法》发布会现场。
新华网 周远钢 摄新华网贵阳9月27日电(周远钢)茅台集团新《品牌管理办法》发布会暨宣贯会26日在贵州仁怀市茅台集团总部举行,宣布对集团旗下子公司品牌运营提出更为严格的管理规范,涉及产品审批、品牌使用许可、广告宣传、首席质量官设立等新规则。
据介绍,此次新《品牌管理办法》发布,是继2006年首发、2015年修订以来,茅台对内部品牌管理规则作出的再度应势调整。期间,茅台子公司品牌管理在十余年时间里历经了集中清理整顿、专项清网、集中“瘦身”三个阶段。到目前为止,茅台品牌已由由原来的214个品牌2389款产品“瘦身”到现在的59个品牌406款产品。
近年来茅台酒出口创汇逐年攀升,2016年达到3.17亿美元,占国内白酒行业出口的72%。新《品牌管理办法》共涉及茅台品牌要素、品牌审批程序、品牌使用许可、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违规处罚等八个方面的调整。
如在包装方面,要求“贵州茅台酒”以外的产品,禁止使用“飞天”图形、“茅台”、“MAOTAI”、“MOUTAI”、“贵州茅台”、“KWEICHOW MAOTAI”和“KWEICHOW MOUTAI”商标(目前已单独授权的产品除外),禁止使用“贵州茅台酒”特有的外包装装潢;“源远流长”商标只能使用在酱香型产品上;产品包装设计应尊重诚实守信原则,禁止用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的数字元素;产品外包装及广告宣传原则上不得使用“小批量”、“小批量勾兑”、“国藏”、“窖藏”、“珍藏”、“典藏”、“经典”、“珍品”、“陈酿”、“鼎藏”等用语。
茅台集团公司领导、茅台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近百家品牌运营商代表出席活动。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说,召开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品牌管理办法》专题发布会和宣贯会,这在公司品牌管理工作中尚属首次,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推动公司品牌管理从管住向管好转变。
“不断完善品牌管理是茅台品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新《品牌管理办法》为规范集团内部品牌管理提供了有效指引。”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表示,集团将进一步对集团品牌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对品牌培育进行全方位支持。同时,各子公司也要努力提升茅台子品牌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品牌集群竞争优势。
据了解,此次新《品牌管理办法》发布后,茅台会直接将制度相关要求纳入与子公司的品牌经销协议,下大力气加强对子公司品牌运营监管,持续加大对虚假违规宣传的排查力度和对现有运营商的信用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