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今天下午发布通知,要求各职业俱乐部暂缓签署球员工作合同。联系到中国足球职业联盟即将成立,中国足协秘书长刘奕曾表示“解决球员薪金虚高的问题,将成为接下来必须尽快解决的难题”等一系列大背景,此番的暂缓签约可能是在为足协或者职业联盟更新的政策做准备,而这些政策或许就将与球员的收入有关。
与此同时,足协相关部门还对这份通知进行了如下说明:
1、中国足协前期做了广泛调研,听取了部分职业俱乐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正在拟订“关于进一步推进联赛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将会对足协现有的一些制度和规定作补充、完善和调整。该意见计划于12月初公布。
2、意见制订的原则是推动各级职业联赛的健康发展,降低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负担,规范薪酬体系、转会市场,严格监管措施,推进职业俱乐部青训工作并保护俱乐部青训利益。
3、为方便各俱乐部工作平稳开展,特向各职业俱乐部下发通知,在新的政策调整正式公布之前,暂缓各职业俱乐部与球员签署新的工作合同。
在2018赛季职业联赛总结大会上,中国足协准入审查部部长何玺介绍,中超球员薪酬支出占俱乐部总支出比例限额将逐年下降,2019年至2021年分别为65%、60%和55%。中超国内球员个人薪酬(不含奖金)最高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元人民币。参加2019年亚洲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的国家队球员在个人最高薪酬限额基础上上浮20%执行。这就是备受关节关注的当时足协新政中的“工资帽”,与此同时,关于球员已有合同的执行方式,足协也作出了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足协新备案的合同按限额签订;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员,待合同到期后再按限额重新签订。
如果按照当时的要求,球员重新签订合同只需按照“工资帽”便可,但现如今足协突然下发这则通知要求俱乐部与球员暂缓签约,显然是在为即将出台的更新政策做准备。
编辑:李书娥责任编辑: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