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王浩浩
上周末,郑州业余足球场上一起事故成为足球圈焦点的两支——业余队在约定踢的过程中,一名守门员与另一方前锋发生激烈冲突,前锋受重伤骨折。
由此产生的责任如何划分、是否需要赔偿等一系列话题引发了广泛讨论。本报头条号“大河体育”发布这一消息后,登上今日头条5月25日“郑州十大热议”榜单,超过120万人关注。业余球场,在激烈酣畅的比赛中,难免有一些磕碰受伤,此事能引发业余足球爱好者的讨论,是因为大家普遍有过亲身经历,那么足球比赛中受伤算谁的?赔不赔?又该如何规避风险,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事件:业余足球比赛,拼抢导致骨折
5月23日晚,一场足球比赛在郑州市两支业余足球队之间展开,两队都由足球爱好者自发组成。每逢周末,这样的比赛都会在郑州大大小小的球场上演,双方定好场地,约好时间,费用分摊,酣畅淋漓地踢上一场。
然而,就在这场平常无奇的比赛中,一起事故的发生很快传遍了郑州业余足球圈。比赛开始后不久,一支球队的前锋获得单刀球突入禁区,而另一队的守门员选择出击防守,一瞬间激烈的身体接触,让带球前锋痛苦倒地,这名受伤队员立即被急救车送往医院。按照受伤前锋球队的说法,这名守门员铲到了前锋的小腿,导致胫骨和腓骨双双骨折。
一场本应带来欢乐的足球比赛,最终不欢而散,也让当事双方陷入了痛苦,一方身体承受极大的病痛,一方则在经受心理压力的煎熬。
事后,守门员所在球队的领队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述说了此事的经过,并表示受伤一方要求进行赔偿,并报了警。而他认为这只是一个足球场的意外,不应扯上金钱的赔偿。对此,受伤前锋的球队也发表了公开信,表示事发后对方处理方式过于冷淡,没有积极面对问题,才选择报警去解决。
■网友热议:该赔还是不该赔,网友各持观点
两队在网络上的对峙也带来一个让业余足球圈值得思考的问题:此类事件究竟该不该赔?风险又该如何规避?本报头条号“大河体育”引出这一话题后,受到了广泛关注,并登上今日头条5月25日“郑州十大热议”榜单,有超过120万人“围观”此事,评论超过400条。
业余足球场上,此类受伤事件屡见不鲜,不少网友作为业余足球爱好者,列举了自己或队友遭遇受伤的经历。
从网友的评论来看,在排除恶意伤人的前提下,分为了旗帜鲜明的两派观点,一方认为前锋球员遭遇了严重伤病,守门员并不能完全撇开责任,应当在金钱上进行赔偿;另一派则表示,足球是一项强对抗、具有高风险的运动,在比赛中受伤在所难免,自己承担责任已是约定俗成。
持中立观点的网友“业余球员阿木”说:“在郑州踢球十几年了,跟很多业余队都有过交手记录,郑州的业余球队,水平参差不齐,素质有高有低。如果事情是完全由正常的拼抢发生的,也就是说这个事之前双方没有发生不愉快,球员没带情绪。那这个事情就是一个意外,一个很正常的普通事件。毕竟足球是身体对抗比较激烈的运动,在比赛的过程中出现受伤的情况是很正常的。这种情况下,作为成年人就必须要为自己负责。作为球队要为自己的队员负责。至于对手,这个责任不应该被动负责。当然,出于人道主义的帮助我觉得还是应该,这个就要看人了。”
针对如何规避风险的问题,有青岛和沈阳的网友都留言说,当地的业余比赛都要求参与者购买保险,否则是不允许登场的。而一位大连网友则表示,为了防止受伤,当地的业余足球比赛中是严格禁止铲球的。
■圈内经历:比赛中踢伤对手甚至闹上了法庭
这起事件不仅在网络中发酵,在郑州市业余足球圈也在广泛讨论。以往此类事件如何解决?在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不少业余足球爱好者都表达了看法。
徐先生所在的业余球队发生过不少此类受伤事故,“有队友经历过骨折,也有队友不慎导致对手骨折的。”徐先生说,一般来说,因为身体接触导致的如摔伤、擦伤、扭伤这些小伤病,都是自己承担后果,不会去追究对方,如果是严重受伤的话,基本都是协商解决。
足球爱好者张先生说:“我的脚就曾在踢比赛中骨折过,不过事发时是双方抢球,而且对方也并不是恶意犯规,事后也就没有再追究,踢足球毕竟受伤难以避免。”
刘先生说,几年前一场业余比赛中,本方的队友在抢球时踢到了别人的小腿,导致对手当场骨折。“对手认为他动作过大,应该负责,而队友的处理方式比较冷淡,让对方不满,因此两方闹上了法庭,最后队友确实赔偿了一些钱。”
■足球专业人士:业余比赛缺乏安全意识,超过一半的人不戴护腿板
作为亚足联C级教练员、郑州市一家足球俱乐部负责人付志杰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平均每周要参加两次业余足球赛事,包括自己和队友受伤的情况也发生过不少,也产生过纠纷和赔付的问题,基本都是通过资金赔付或保险的形式解决。
在付志杰看来,作为业余球队来说,大部分成员年龄都平均35岁左右。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再加上专项热身防护措施不够,还有郑州市很多球场不够标准,很容易会出现受伤的情况。
为了避免受伤现象的发生,需要做好赛前的热身,且不能出现比赛前一天熬夜饮酒的情况。
另外,一定要做好比赛中的防护措施,“现在很多业余球员为了省事,最基本的护腿板都不会戴,目前一场业余比赛中戴护腿板的球员数量不会超过一半,这也是造成受伤的一个主要原因,更谈不上专业队员那种护踝等其它保护措施。”
“每个球队应该吸纳一名懂医学知识的队友作为队医,同时每个球队配一个医疗箱,做好出现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付志杰特意强调了保险的重要性,经常参加业余比赛的球员必须购买运动伤害保险,一旦产生事故,通过保险的形式解决最基本的医疗费用。
河南省足协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同于社会上的自发业余比赛,只要是有主办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都需要在足协部门备案,而组织方都会按照要求为参赛者购买短期的运动保险,从而转移风险。一旦发生运动员受伤情况,致伤者和受伤者一般都无需为此担心。
■相关判例:结果不尽相同,购买保险避免纠纷
一直以来,业余体育运动中致伤、受伤的事件屡有发生,双方因为赔偿产生分歧而闹上法庭的也不少见。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查询发现,针对民间自发体育比赛中的致伤事件,国内有很多判例,但判决的结果却不尽相同,有些案例认定无需赔偿,有些则是共同承担。
在成都的一起判例中,法院认为,足球等体育竞技运动具有风险性,参与者知道其中存在的潜在伤害风险,但其自愿地选择参加运动,应视为认可“风险自甘”。除非存在其他参与者故意加害的特殊情况,否则正常情况下因足球运动发生的损害后果应由伤者自担。
但上海同样一起因业余球赛受伤的案例中,法院认为,在当事人双方主观均无过错的基础上,鉴于受害方与致害方的行为有关联,法院依据公平责任原则,认为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所谓“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特殊情况下,侵权行为人或者受益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对此,郑州市一名律师张先生表示,如果经常参与足球、篮球等高风险体育运动,尽量要通过购买意外保险等方式充分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以防万一。这样不但保障自身安全,也能够有效避免纠纷发生。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