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足协对外公布了对2016年举行的全国青少年足球锦标赛长春亚泰和天津权健后殴打事件的处罚决定。
长春亚泰与天津权健俱乐部分别被处以警告处分,双方涉事球员均被处罚停赛6个月,权健官员田旭禁止进入替补席12个月。针对在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中国足协表示:希望各参赛队要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出发,加强对运动员和官员的管理教育,一旦有违纪现象,足协将坚决处罚,绝不姑息。
长春亚泰俱乐部与天津权健俱乐部分别被足协处以警告处分。
天津权健U-18官员田旭因在比赛过程中指责谩骂裁判员,赛后击打对方球员,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禁止田旭进入中国足协举办的正式比赛替补席1年(自2016年11月29日-2017年11月28日)
天津权健U-18球员钟宇啸、李嘉伟、曹志、朱新元、崔佳琦在赛后参与打架被处罚禁赛禁止参加中国足协组织比赛6个月(自2016年11月29日-2017年5月28日)
长春亚泰U-18球员刘津、艾孜买提·提力瓦力迪、麦麦提热依木·麦麦提艾力在赛后参与打架,处罚禁赛禁止参加中国足协组织比赛6个月(自2016年11月29日-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