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什么?法律是什么?法律是法律,是规则。书法是书法艺术表现的规则。离开这个规则就不叫书法了。
那么书法有哪些规则呢?写字和书法最大的区别在于:书法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素:笔法、字法、章法、墨法。而随便写的字或印刷的字,无需这些要求。就比如零食等同食物,但食物不等同零食,逻辑是一样的。
把写字与书法混为一谈的后果就是:书法杂耍、老干部体、印刷体甚至随便写的字都能浑水摸鱼,自诩书法。比如下面这位写的,能算书法吗?
一、没有笔法规则的,不能算书法
1、笔法指用笔的方法。用笔的方法有:起笔、收笔、圆笔、方笔、中锋、侧锋、露锋、藏锋、提按、转折等。
2、笔力指笔画的内在力量。无论是刚健或柔软的笔画线条,在用笔中要表现出有一种内在的力量感。
3、笔势指用笔时所形成的气势。笔势有笔断而气势不断,点画形状虽各不相同,但其势则浑然一体。
4、笔意即笔画线条所表现的感情、意趣等。这种意趣往往是作者的感情在书法中的流露和表现。
二、结字不讲究的,不算书法
汉字是由各种不同的笔画构成的,笔画如何组合才能美观,产生结构的艺术技巧。结构又称结字、结体或间架。书法的结构往往就文字的结构规律和作者的审美情趣做合适的艺术安排。这些艺术规律有疏密、虚实、欹侧、匀称、和谐、聚散、呼应等。书法的结构是根据这些规律和技巧表现文字的形式美,给观者以丰富的美感、情趣,借以引起无穷的意境和趣味。
三、无章法可循的,不算书法
章法有大小之别。小章法即一字之内的点画关系如何布置,或几字之间怎样安排。大章法既是通篇字与字、行与行、正文与落款及用印之间的关系谋划、布置等,它要求一幅作品的字里行间有呼应、顾盼,要协调通畅而有整体感。章法的组成主要有如下4个方面:
1、字字关系:字间关系、字组关系,讲究变化与气韵,气息流畅给人以赏心悦目之美感。
2、形制:即规格,形式如中堂、条幅、对联、横幅、斗方、扇面等。
3、正文:这是作品的主体部分,书写者要根据字数、字体和形制的不同来决定章法的布局。
4、行款:即落款,指正文之外的文字。有上、下款和长、短、穷款之别。内容一般为正文出处、书赠对象、时间、书写原因、跋语等,下款为时间、书者或斋馆、名号等。但一般情况极少有全部写齐的,故以短款、穷款居多。可视章法需要而定。
四、上层书法,还需讲究用墨
墨法也常为书法家所重视。用墨的方法有:浓墨、淡墨、枯墨、燥墨、湿墨、润墨等。淡墨,古人作书多不采用,明董其昌爱用淡墨,及到近代便大量采用,并在一字之中,浓淡互用,笔画之间,彼此渗透产生丰富的意趣。
下面这几个问题,大家请注意!
1、写书法的人很多,但是书法家极少。
中国古代没有铅笔、钢笔时期,人人都用毛笔写字,写字好的人比比皆是,但能称其为书法家的也就那么十几位,其中王羲之、智永、张旭、怀素称其为书法大家。
2、为什么那么多写字好的人,却不能成为书法家呢?
就是因为写字和书法不是一个概念,现代有很多人把写字好人称为书法家,是不对的。
3、“馆阁体”算书法吗?严格意义来说是不算的。书法的标准是“笔法、字法、墨法、章法”,而馆阁体标准是“方、光、乌”,细审它的特征很符合印刷体的特点:刷墨均匀乌黑、笔画光洁、字模方正、大小一样。
但是,时至今日,“馆阁体”远比今天那些江湖体要高级。
图/馆阁体是古印刷体的“手写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