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防部发言人吴谦大学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详细介绍了新的军官等级制度。
吴谦说:新的军官军衔设“三等十衔”,将官分为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1月28日下午,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答记者问。
那么,新的军官军衔等级有什么变化吗?其实,我军现行军官军衔等级就是“三等十衔”。1988年我军实行新军衔制时,军官军衔设三等十一级;1994年修改军官军衔条例取消了一级上将,军官军衔即为三等十级。这次重新明确,“三等十衔”,说明我军军官军衔等级设置不变。
至此,近些年关于我军军衔设置的各种传闻,特别是“取消大校,设准将”,终于尘埃落定有了明确答案:保留大校,不设准将。
其实,关于设大校还是设准将,在我军斟酌论证已久——
我军首次军衔制曾有设准将方案
早在1952年冬,我军有关部门即开始着手做实行军衔制的准备工作。1952年11月26日,军委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军委关于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报告中说,对于军衔等级的设置,总干部部和苏联顾问的共同意见是设6等20级,这一军衔等级系列,与苏联当时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一致。
当时总干部部与苏联顾问还有一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总干部部认为“少将与上校之间拟有必要增加‘准将’一级”,主要理由是我军当时军、师干部共分6个等级,即:正军、副军、准军、正师、副师、准师。这样,势必出现:“将较弱的军长和副师长都合并为少将一级,在这一级内存在的悬殊很大”,如增加准将一级,即可解决这一矛盾。但苏联顾问持异议。苏军没有准将军衔,少将之下是上校,苏军的副师长通常为上校。如果我军设准将,副师这一级一般可授准将,在两军交往中会对苏军不利。可见,总干部部主要是从我军实际情况出发,而苏联顾问考虑更多的是两军军衔设置完全对等(至少不能高于苏军)。由于对这一问题总干部部和苏联顾问未取得一致意见,总干部部呈请军委裁定。
前苏联陆军上将至少校军衔肩章,少将之后即为上校。
1953年军衔条例确定设大校而不设准将
1953年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较1952年11月总干部部与苏联顾问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级,即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设“大校”,这样,即符合我军实际,又考虑了苏联顾问的意见。同时,也参考了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军衔制。朝鲜人民军设有大校军衔,对应的职务是副师长。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和有关评定士兵军衔的文件规定。总干部部副部长徐立清在会上作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的说明》:
“本条例将军官的军衔规定为四等十四级,这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实情况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并参照了苏联及各人民民主国家军官军衔等级的区分来确定的。元帅军衔在苏联有‘大元帅’、‘国家元帅’和‘兵种元帅’三级,我们只设了‘大元帅’和‘元帅’,因此规定军种和某些兵种加设‘大将’级军衔。此外,我们在军官军衔中还加设了‘大校’一级军衔(苏联没有‘大校’一级军衔,只有朝鲜有),这是为适应我军干部发展的情况而确定的。”
1955年10月,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在首次授衔时,被授予大校军衔者1200人,而少将为800人,大校与少将为3比2。到1964年底取消军衔制前,实有大校3193人。
1955年陆海空军大校常服肩章
我军新军衔制也曾考虑过设准将的方案
改革开放后,我军开始酝酿恢复军衔制,最初也曾有过设准将的方案。当时有关部门根据各国军衔设置的共同特点,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军军官衔级设置的设想,认为我军编制体制现在排以上层次有中央军委、大军区、兵团、军、师、团、营、连、排,共九级。另全军现有一些旅级建制单位,机关也有旅级(副师)的单位,因此,旅也应作为一级层次考虑。如果按尉官对应连、排,校官对应团、营,将帅一衔对应一级编制的惯例,我军的军官军衔等级可设十三级。即:大元帅(最高统帅)、元帅(军委)、大将(大军区)、上将(兵团)、中将(军)、少将(师)、准将(旅)、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同时考虑到我军的组织体制近期内如有变化,军衔等级可在此案的基础上调整,旅级单位如不设,可不设准将衔。
在新军衔制的拟制过程中,在少将与上校之间设置一个等级,作为师职军官的军衔,这一点成为共识。但是,具体设什么衔,是设准将还是设大校,意见还不一致。先后出现了三种方案:第一种是设准将不设大校;第二种是设大校不设准将;第三种是准将、大校都设,准将比大校高一级。
而准将的军衔肩章已设计了样品,笔者当时在总后军需生产管理部,记得见过三个方案:一是将官以将级星徽区别,准将缀一颗星,少将缀两颗星,中将、上将依次递增星徽,均不缀装饰花;二是将官肩章均加缀将级装饰花,准将不缀星徽,少将缀一颗星,中将、上将依次递增星徽;三是准将缀一颗星,少将也缀一颗星,但少将以上有装饰花。
新军衔制最终还是设了大校而不设准将
关于设准将还是设大校的方案,一开始多数人主张设准将,理由是我军1955年军衔制属于“东方型”军衔,而我军新军衔制更接近传统的“西方型”军衔,即军官军衔3等11级,不设大将、大校和大尉,设准将。因此我军应与多数国家军队那样,在少将和上校之间设一级准将衔。
但是我军师职军官数量太大,经总政干部部对全军若干个典型调查单位的“试套”,仅总部某机关的一个管理处,就可出现9名准将。按若干试套单位的实验数据推算,全军可出现准将大概几千名。这样,将官的数量过多,超过苏军或美军的数倍,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即使像有些人提出的那样把准将看作非将非校的单独一级,但从“准将”一词汉语的语词结构特点看,属偏正结构,按我国传统的观念和人们的心理反应,准将还是将军,仍然达不到控制将官数量的目的。因此最后还是决定不设准将而设大校,这样既解决了使师职军官和团职军官在衔级上拉开档次,又不至于过多地增加将官数量。
设准将还是设大校的认识在军内统一后,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明的重点是,为什么要设大校?因为不少委员都知道,世界上多数国家没有大校。1988年4月13日,总政治部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若干问题的说明》中,对为什么要设大校军衔,是这样表述的:
“校官分为四级,主要是考虑我军正师职军官数量较多,如大部分授予少将军衔,将官总数显得太多,大部分授予上校军衔,又显得低了些,因此设置了大校军衔。这样既可以控制将官数量,又可以使师级职务军官的军衔与团级职务军官的军衔有所区别。”
这样,我军新军衔制再次设置了大校,为校官的最高一级。1988年9月,新军衔制首次授衔,共授予大校9600余人,少将1251人,大校与少将为7.7比1。
1988年9月1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发的授予罗光胜大校军衔命令。
1988年陆海空军大校常服肩章
2007年陆海空军大校常服肩章
军衔等级设置虽然有着“国际惯例”,但并不是像度量衡那样完全一致的,各主要国家的军衔都保持自己的特色,如美、苏(俄)、日等国。而我军的大校军衔,也是我军军衔制的一个特色。总的看,我军设大校不设准将,是从我军实际出发,与军队总体规模、编制级别、军官数量等等密切相关。绝不是像有些同志想得那么简单:和美军一样设准将就得了。因为自1988年实行新军衔制后,大校人数不断增加,到新世纪初,已经达到×××××人。而同一时期美军全部将官也只有900人左右,其中准将大约占一半。这种情况下,我军就更不可能改大校为准将了。
2018年初,针对当时沸沸扬扬的“取消大校,设准将”传言,笔者曾在中国军网撰文,指出“我军设准将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军队体制编制有相应调整、军官数量特别是师职军官大幅度减少”。因此,从目前看,新军官制度保留大校军衔,是符合新时代我军实际情况的。
大校军衔命令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