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商标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中文含义就是商标,其作用是声明相关文字、LOGO等已作为商标使用,予以区分产品来源,而不是名称或广告宣传。因美国商标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使用“TM”商标可以告知该商标已被使用,使用者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将拥有优先权利,因此“TM”商标在美国颇为常见。
“TM”商标仅代表该商标已被使用,同该商标是否能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并无对应关系,也不具备法律保护作用。
“R”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的缩写,中文含义是注册,“R”商标指已经获得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时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条例所指的注册标记即为“R”,在使用注册商标时,注册商标权利人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记“R”。
从法律意义上而言,“R”商标是获得了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因此其该商标受相关法律的保护,其申请者拥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可在商业活动中排它使用该商标。
概而言之,“TM”商标仅代表该商标正在被使用,但不是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而“R”商标是已经得到了商标局核准注册,其申请人拥有了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基于“TM”商标和“R”商标的法律属性,两者在商标转让交易中的价值存在较大差异。转让“TM”商标时,受让人只是得到了该商标在先申请资格,该商标能否得到核准注册尚无定论;而转让“R”商标时,受让人将确定无疑的得到该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