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关方面一再提醒要把银行卡的密码设置得复杂些,但还是有一些人为了方便,将密码简单地“一设了之”。
17日,宁波市法院宣判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判处“拾金己昧”的老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老魏能顺利盗取银行卡上的12000元,主要是他蒙对了卡主设置的简单密码——123456。
今年6月的一天早上,老魏来到三七市镇一家银行ATM机取钱。就在他掏出卡准备塞进卡口时,发现那里还有一张卡。“别人取完钱忘记拿走了。”这是老魏当时的第一个反应。紧接着,老魏并没有将这张卡交给银行或者报警寻找失主,而是藏在了自己的口袋里去街边吃早点。
早点过后,老魏既紧张又兴奋地折回ATM机前,将捡到的银行卡塞进了进卡口。当ATM机提示输入密码时,老魏随手按下了“123456”,谁知还真让他蒙对了。
于是,老魏分六次从卡里取走12000元。之后,老魏若无其事地回到其工作的企业上班。
另一边,老魏分六次取钱后,银行通过发送短信通知了卡主。原来,当天早上老张去ATM机取了1000元钱,取钱后光顾着把钱放好,忘记把卡取回。结果,刚吃完早饭,老张就收到了银行的短信通知。老张立即报警。
警方通过侦查,很快就在一家企业内抓获了老魏。老魏一见民警就意识到自己盗取他人金钱的事情败露了,后悔不迭。
法官审理此案认为,老魏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由于老魏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在庭审时自愿认罪,且取得了老张的谅解,可以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老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卡包一族”,银行卡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作为卡主,不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在更改初始密码时,设置的新密码也不宜过于简单,且要定期更换,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编辑李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