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25日电(记者吕冬)上海嘉定区菊园司法所是该区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的地点,参与执行该区社区矫正的三名执法人员有两名曾是劳教所的民警。
菊园司法所所长顾大江2005年从劳教所调离,随后开始从事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在那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03年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等六个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在顾大江从事社区矫正的第十个年头,他所在的菊园司法所又迎来了一名由劳教所转来的民警。在此之前,在中国实行超过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于去年年底被正式废止。
去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公布的决定中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并且要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去年12月28日宣布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劳教废止后,在上海地区劳教所工作的400多名民警面临转型。上海市司法局表示,原来在劳教所工作的警察一半转入社区矫正工作,另一半转至社区做戒毒工作。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社区矫正制度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上海嘉定区菊园司法所社区矫正社工点的矫正对象并不多。据在该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的社工金婉仙介绍,目前该点的矫正对象有25名,多为职务类犯罪和轻刑犯,本地和外地对象各占一半。
据介绍,初期矫正阶段,矫正对象每周来该矫正点报到一次,个别谈话不少于两次,参与集中学习一次,并要参与两小时的公益劳动。
“从原来劳教的封闭空间到社区矫正的开放空间,民警的心理和工作理念都会不同,”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联络处处长施洪深说,这些民警所经历的更为深刻的改变在于工作理念上的转变。
已经是“过来人”的顾大江表示,从监区转到社区,对对象的管理有很大的差异,不同于监区高压的氛围,矫正的管理更趋向于柔性化。
他表示,对于一些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不强,民警需要经过细致的辅导和交流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菊园司法所的执法人员平常会同社工一道在基层走访,对矫正对象进行社会调查,并参与日常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