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3日12时50分,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纳胜、教导员马文彪,举枪冲入呼市海东路铁路材料厂内的“中英文幼儿园”,将正在自己宿舍床边若有所思的赵志红轻松擒获。
赵志红的女友张丽对那天的情形历历在目,“他很镇静地问警察,‘有什么事吗?’在就要被押出院门时,他特意请求警察,‘能用我的上衣挡住手铐吗?别人看见了会影响我们幼儿园的声誉’”。
在师范专科毕业的幼儿园投资人、园长张丽眼中,“文化深厚、出口成章”的“未婚夫”,值此生死关头、“危机时刻”,还是那样有主见、有头脑,依然善解人意,不失成熟男人的稳重与魅力。
其时,赵志红就在三个月前的7月20日,用张丽东拼西凑四处借款给园里添置的“校车”——“蒙·A78253”号银灰色“柳州五菱”面包车,以“黑车揽客”为名,骗载了一名与其同乡、放假回家的18岁大学一年级女生。
赵志红
在荒郊野外的凄凄细雨中,将一再哀求、涕泪泗流的花季女孩强暴、杀害、奸尸。
这是他第27次“不由自主的宣泄”,也是他犯罪生涯的终点——骗载女生的地点距离他10年前第一次实施奸杀的现场,不过十步之遥,这样的“黑色巧合”对于自称相信因果轮回的赵志红来说,真可谓报应不爽。
最后疯狂
“毁灭,源于疯狂”。
2005年年初,1个月零二十天内,高度密集、令人发指的连续五起强奸、杀人恶性案件,催促着赵志红卖力敲响了自己罪恶的丧钟。
他在十年间所实施的包括两起盗窃在内的29个案件中,有多达24起发生在呼市辖区范围内。
作为乌市凉城县永兴镇永兴村人,他在2005年之前,始终恪守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千年贼训”。
但在2005年1月2日到2月22日,已然癫狂的凉城人赵志红对无辜女性残暴、频繁的连环杀戮,把元旦、春节期间的家乡乌市搅得风声鹤唳、人心惶惶。
2005年1月2日12时,乌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以南、旧208国道1华里路碑以西300米处的田地粪坑内,发现一具覆盖着玉米秸秆和塑料地膜的女尸。
死者是位个体出租车司机,她在两小时前被赵志红强奸后,又被他用随身携带的电话线勒颈致死。
赵志红搜走了死者的手机和现金,然后驾驶她的“蒙J·Y2230”号银灰色“夏利”出租车,于12时左右——几乎是女司机尸体被发现的同时,又在察右前旗的土贵乌拉镇骗载了一名要回乌市集宁区的22岁女青年,将其拉至土贵乡大山尖村外的旷野中强奸。
被害人
事后该女假意顺从,两人驾车返行至平地泉镇一家小卖店门前时,女子借口下车购物平安脱身,随即报案。
这是赵志红漫长犯罪生涯中唯一一次“失手”,惊魂未定的他,当天下午天刚擦黑,就把出租车开到乌市党政大楼广场前的垃圾堆,点火焚毁了。
不过一周,赵志红又“心痒难耐”了。
由于2005年初,张丽在乌市集宁区开设了中英文幼儿园的分园,并授权赵志红全面管理,使他有大量时间独自驾驶“柳州五菱”往来于呼、乌二市。
这辆原本用来接送祖国花朵们、理应充满灿烂阳光的“校车”,却屡屡沦为赵志红“寻杀猎物”、令人恐怖的“吃人黑车”。
1月7日下午,察右前旗大雪初霁,又是在平地泉镇,赵志红再用陈旧手法,诱骗一位26岁、大学学历、乌市政府发改委的女干部“打黑车”返城。
行至玫花公路旁的无人郊外,他将女干部强暴后连刺5刀杀害,一片银装素裹,喷溅鲜血斑驳。
2月22日凌晨4时48分,眼瞅着农历鸡年的元宵佳节就要到了。
因为此前某一天在集宁区、对一名20岁女子实施捆绑强奸未遂而异常“愤懑懊恼”的赵志红,此时正恶念躁动、逡巡游荡在集宁火车站。
在出站人流中,他一下子瞄上了从内蒙古牙克石市乘火车到集宁区探望祖母的大同市医护专科学校的一名22岁女生。
一番“天黑路险,学生优惠”的花言巧语之后,“心地善良、满脸微笑”的“黑车司机”将女生骗上了“吃人车”,又一幕“强暴、杀害、奸尸”的人间惨剧,血腥上演。
女生面目全非、连中四刀的尸体,2月25日上午,在集宁区电石厂东侧500米远的一处废弃墓穴内,被发现。
被害人
由此,警方将这组同源案件命名为:“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下称“2·25”)。
魔鬼十年
节日期间接踵而至、人神共愤的三起血案,使2005年初的乌市笼罩着既仇恨又惊恐的不祥阴霾,各种传闻散布民间。
“色魔专杀红衣女子”,这则迅速蔓延的流言使本该“金鸡高唱”的乌市农历大年,顿失鲜艳。
内蒙古警方的压力,更是空前巨大。
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2·25”现场提取生物检材(赵志红体液)的DNA图谱,在全国DNA数据库中进行碰撞、比对,先后发现2000年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东古楼村“5·20”入室奸杀案与1999年“1·31”新城区毫沁营乡毫沁营村入室强奸案,亦均为“2·25”凶犯所为。
由此,公安部将“2·25”列为2005年督办的第二号特大命案。
在“2·25”攻坚过程中,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张新枫,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光林、政法委书记罗啸天、政府副主席连辑,公安部五局局长何挺、副局长杜航伟、罗毅,公安厅厅长祝广凯、赵黎平、副厅长王新乐、刘尤福等众多领导先后作出过重要指示。
2005年1月2日至10月23日,300多个日夜,在公安厅刑警总队的统筹指挥下,呼、乌两市公安局投入警力共计4000余人,公安部五局先后三次派遣勘查、痕迹、物证、法医、画像等各方面的多名特邀刑侦专家深入案发现场复勘和会诊,并牵头在呼市召开华北、西北7省、区“2·25”侦查工作会议;
为切实保障2005年底前破案,五局下拨20万元、公安厅拨款20万元、察右前旗政府支援16万元,共计56万元专款用于补贴办案经费;
内蒙古警方共印制附有赵志红模拟画像的《悬赏通告》5万余份广泛贴发,并通过全媒体向社会公开悬赏20万元通缉顽凶。
2006年5月末,记者来到呼市,通过多方渠道,调阅了“2·25”破获初期,警方对赵志红的部分审讯笔录。
其中有一份在他被捕后第三天,用了近八个小时、书写了三十余页的笔录,让记者对他超级准确的“犯罪记忆”,印象极为深刻。
“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吧”,他对刑警说,“快十年了,做了那么多案子,时间顺序难免会颠倒,但所有作案的细节还大致记得清楚,我会描述完整的。”
果不其然,竹筒倒豆一般,20余起重案一气呵成跃然纸上。
赵志红脑海中储存的魔鬼画面令人作呕,但他“恢复现场”的能力,又着实让人吃惊。
1996年,他第一次强奸杀人,是在一个远离马路、颇为幽深、置身一片平房家属区的老式公共厕所的女厕内。
那年,他24岁,刚结婚还不到一年。
早春的呼市,晚八点多,天色已近漆黑,那个公厕还没有灯。
即便如此,十年后的赵志红除了把作案时间错记了一、两个月外,其余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发式、体态、肤质,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长、射精量,都有准确和肯定的记忆。
时至今日,当年的公厕早已连同平房区一同被推倒,盖起了楼群,但当他带领刑警去指认现场时,却和公厕原址分毫不差。
哪个是我
6月5日下午两点,经记者协调公安厅刑警总队与呼市检察院公诉处,记者与两位办案刑警、一位检察官共同前往呼市第一看守所提审赵志红。
当他身着172号黄色“看守所马甲”出现在记者面前时,由于手铐与脚镣垂直相连,使得微微含肩驼背的他看上去更加矮小,异常肥硕的黄马甲在他单薄的小身板儿上来回晃荡。
他眼中闪烁着光,游离而飘忽,传达出他的沟通欲望和表达能力都很强烈。
他的“微笑”的确自始至终,眉毛、眼睛、嘴唇连带唇上的小胡子,总是一副副弯弯的月牙。
这笑容,充满玩世不恭、毫不在乎、绝无所谓,就是没有一丝真诚。
“微笑”背后,其实显现出他在扭曲的“自尊心”驱使下,故作从容与脱俗,掩饰彻骨的绝望。
画像专家张欣为他总结了“弯眉、三角眼、小嘴”的面部特征,十分传神。
但这稀松平常的外貌却并不委琐,反而有些“丑可爱”,对普遍容易同情弱者的女性来说,具有一定的亲和力甚至吸引力。
巧舌如簧,是他的最大资本,也是他在作恶时比匕首、电话线还要锐利的武器:
正是一次次的谎言,让他得以敲开独自在家12岁小姑娘的房门、并讨来一杯温暖的茶水,诱骗两名大学女生一位国家干部在旷野或深夜、自觉自愿地上了他的“黑车”,在和园长女友张丽“谈婚论嫁”的同时又与集宁分园19岁的幼教霞飞“坠入情网”、还和两名学生家长“暗结连理”长期姘居。
“人前人后的我是两个我,在每一个和我相好的女人面前,我从来都是‘好男人’”,赵志红自我总结到。
“但当我想要强奸杀人的时候,我就是个十足的魔鬼,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就象是冥冥中有种力量在推动着我”。
他非常清醒地继续诡辩,“上天注定我要在那个时间、地点碰到那个女人,我也不由自主地与她相遇,她被我杀、我杀她,都是命运安排好的,活该我俩彼此倒霉。”
但在记者看来,促使他“由人变魔”的原始动因,绝不是这套无耻之尤、荒唐透顶的“狗屁玄学”,这些“歪理”都是他在强大的罪恶感面前求得解脱的自我安慰、无良谎言。
在理想与现实悬殊落差面前无法调和的心理失衡,具有被欺骗感、失败的爱情婚姻两性生活,长期沉溺于色情暴力“文艺作品”从而被刺激起无法自控的性欲冲动,才是他“魔变”的推手。
人之将死
“家里大哥是长子,一向倍受重视,妹妹老小儿又是女孩子,从小就被大家宠,剩下我个老二不上不下,就成多余了呗”,赵志红苦笑着和记者调侃。
由于这种自我本位、极端自私的家庭观念,被家中长辈一直昵称为红红、被疼爱有加的赵志红,从小却在过度自恋、自怨自艾的病态预设情境中成长。
由自怜而自卑,由自卑而幻想自大,由幻想自大而幻想破灭,由幻想破灭而开始冷淡家庭、“看破自我”进而仇视社会、残害弱者。
在强奸、屠戮弱者(女性)的罪恶过程中,体验变态的成就感——一次次在与弱者的两人对决中,“吃定对方”,从而在自己黑暗的精神空间中,得以暂时自大起来。
赵志红自1996年以来,最先跟随父亲随后自己单干,在工地卖苦力或者做些基础简单的技术活儿,也曾偶尔带领一些同乡承包工地上的木工活计。
他先后在乌市、呼市、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和宁夏石嘴山等地打零工。
“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石嘴山了,绝大部分时间在乌市、呼市来回逛荡,也曾攒过几万块钱在呼市郊区盖了自己的房子”,他说得很轻松。
“但是,离婚以后,我就把它变卖了。除了每个月给前妻和我们的女儿生活抚养费以及我个人的基本生存消费,剩下所有的钱,我都拿去玩女人了。”
赵志红的嘴角眉梢还在“微笑”着,“我有钱就去玩女人。”
“有没有用自己赚来的钱孝顺过爸妈?”记者问。
“在我记忆中,一次也没有”,红红还是笑着答。
“1995年年底,父母给我说了个对象要我成家,相亲后第二天,我们就结婚了,婚后不久我就发现她是二婚,而且还曾经生过孩子。”
他语气平静,象在说别人的家事。
“我爱看书,《知音》、《读者》、《婚姻与家庭》,无所不看,但她是个文盲,”说到此处,赵志红有些失落。
“但人家也没别的毛病,还和我生了小孩,所以我自打一开始作案,就觉得很对不起她,总想让她提出离婚,这样我心里好受些。”
“所以”,他狡猾而自得地一笑,“我故意让她知道我偷了隔壁邻居的老婆,这样2001年她就带着孩子气跑了。”
“赵志红,你不仅毫无人性地强奸杀人,更加长期无度的纵欲性乱,对于女人,你有过真爱吗?”
“集宁分园的霞飞老师,她年纪那么小,却顶住压力、背着张丽和我好,我俩是真心相爱的”,他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
“记者你知道吗,我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做的唯一一件善事,就是霞飞她妈重病时,我给霞飞送去了1000元钱。”
急切表达中的赵志红,话到此处,语气却突然略微停顿,流露出一丝痛悔的表情,“我父母是最要脸的人,他们一定是再也不要见我这个逆子一面了,我让全家抬不起头来。”
他再次调整了下情绪,努力用尽量真诚的眼神望着记者,“你可以替我呼吁一下吗?我坏事作绝,死期将至,我渴望能有机会做我人生中第二件善事、也是最后一件——行刑后,把我所有健康的器官都捐献给需要他们的人,这是我的赎罪,也替家人减轻耻辱。”
一番“庄重”之后,到登记口注册时和管教干警老熟人一般谈笑风生的赵志红,在记者即将离开监区之前,生怕忘了似的回头招呼记者,“刊物出版了,一定给我邮一本啊,我要看看自己在杂志上的样子,呵呵。”
看着赵志红歪歪扭扭的背影,记者不由想起了在2005年2月26日,在逃避警方追捕31载后终于落网的美国著名连环杀手“BTK”——丹尼斯·雷德(Dennis Rader)。
他自1974年至1991年,共计猥亵并杀害了10名妇女及儿童,他热衷于在作案后向警方和媒体寄去详细描写其杀人细节的“诗句”,挑衅司法的同时,还公开自己的“杀人感受”,譬如,“到底我还要杀多少人,我的名字才能出现在报纸上,并在美国引起轰动呢?”
雷德命名自己为“BTK”,是“Bind,Torture,Kill”的缩写,意为“捆绑,折磨和杀害”,基本再现了他每次作案时残忍的虐杀过程。
雷德在2005年被捕时,是帕克市(Park City)的市政法令执行官兼路德天主教会的高层神职人员。
他被社区评价为“友好,殷勤,乐于助人,婚姻美满,工作稳定,典型的中产阶级”,但恰恰是这位不笑不说话的绅士,使与他近在咫尺的两位女邻居“人间蒸发”。
雷德在1979年写给当地媒体的一封信中,首次剖析了自己的杀人动机,他说,“有一种神秘的力量驱使我大开杀戒,令我无法抗拒。”
与雷德有着同样“混帐逻辑”的赵志红,在奸杀的残忍性与“刻意情节设计”方面,毫不逊色于“BTK”:
为他亲手沏上热茶的12岁小姑娘,被他强暴后,倒插在她自家水缸中,蜷缩着溺死;
山西医专的女大学生,被他用纤维绳将双手与左腿交叉捆绑,以劈开右腿,使整个身体呈现后拱弯曲状态——这是草原上屠宰绵羊的专业姿势;
发改委年轻女干部,所穿着的所有内外衣裤,被他用匕首从领口至裆部一线割开,强奸后向其左胸连刺5刀,创道深达胸腔致心脏破裂……
怎样深刻的恶毒、仇恨与对人性、人类本身的漠视、蔑视、无视,才能造成这样没有“爱因恨果”的同类杀戮?!
赵志红、“BTK”,都不是精神病患者,但是,他们无疑都是“心理甲等残疾者”。
人有病,天知否?
而有一人却无辜的为他的命案背书。
2006年赵志红一审被判处死刑。
然而一宗案子却让这个恶魔多活了十年。
被判处死刑的赵志红交代了1996年的公厕女尸案是其所为。当时被判处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
1996年4月9日晚7时45分左右,被害人杨焕枝称要去厕所,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千里香饭店离开,当晚9时15分后被发现因被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所内。呼格吉勒图于当晚与其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分手后,到过该女厕所,此后返回工作单位叫上闫峰到案发女厕所内,看到杨某某担在隔墙上的状态后,呼格吉勒图与闫峰跑到附近治安岗亭报案 。
48小时后,负责该案的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认定,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
1996年5月23日,呼格吉勒图案开庭审理,检方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对呼格吉勒图提起公诉。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6年6月10日6点,死刑公审大会在乌兰恰特召开。呼格吉勒图与其他三名死刑犯被绳子捆绑,围观的人挤满了两层楼 。10点,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十年后,赵志红交代这件案子是其所为。
于是案件进行了漫长的复审。将要被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暂时抢下留情。
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带领警方前往案发原址指认了案发地点 。目击了这一场景的邻居们将此事告诉了呼格母亲尚爱云,呼格父亲李三仁和尚爱云四处奔走没有结果后,经人帮忙,找到了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绥生。何绥生认为自己的能力办不到。于是将他们推荐给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 。
推动冤案复审的汤计
2005年11月23日,汤计写出了第一篇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很快得到最高领导层批示 。2006年3月,内蒙古政法委正式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 。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
2006年5月24日,尚爱云,李三仁开始进京上访 。10月底,呼和浩特市中院突然开始审理赵志红案,因涉及隐私不对外公开。公诉机关10起命案只诉了9起,单单漏掉了毛纺大院奸杀案 。赵志红当庭指出了这一问题,法庭审理因此中断。12月8日,汤计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发出了第二篇内参《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 。
2007年12月20日,赵志红从看守所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这份偿命申请书是写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汤计得到了一份复印件 。接到赵志红从监狱递出来的偿命申请书复印件后,汤计当天一字不改地写了一篇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发到北京。上述情况反映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被暂时“休庭” 。
2007年,汤计写了关于该案件的上下篇,形成“大内参”,在全国党政系统发行,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客观的报道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的推动了“呼格案”的重新调查 。
2007年11月28日,汤计完成了第五篇内参,根据法律界人士的意见,直接呼吁案件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案”。这篇内参发出后,同样引起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案”的案卷,对案件直接予以关注 。
呼格吉勒图
2008年,由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人的更替,呼格案便转入了“无人触碰”的低潮 。
2011年5月5日,汤计与青年记者林超抓住机会写了一篇舆情反映《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这篇反映再次引起高层的关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次组成了有5名法官参加的呼格案复查组 。
2013年年初,内蒙古高院正式复查完呼格案,结论认定呼格案原审判决证据不足……上报自治区党委。经自治区党委同意,上报了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暴巴图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014年12月15日上午10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的进展召开了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宣布呼格吉勒图案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对其家属进行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