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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撑死算不算工伤?”

#律法档案-107辑#

“老板,撑死算不算工伤?”

文/JOJO

奇葩的“发财”方式,进来了解一下~

昨晚,小编例行刷完微信,正准备睡觉的时候,“叮”一声,微信好友给我发了新信息,打开一看,表弟发的,内容是这样的:

“姐,一个人因工去世,怎么计算赔偿?”

“要看个人社会劳动价值吗?”

“赔偿跟户口有关吗?”

“公司没有买工伤保险,社保还给赔偿吗?”

小编强忍着睡意回复了表弟的连环问之后,睡不着了!!!所以有了这个文,唠唠工伤后究竟有哪些待遇,这些待遇都由谁来负担?

当然,表弟提问中说到的个人社会劳动价值是什么鬼???小编表示并不知道!

说起工伤待遇,首先得知道什么情况下负伤才算是工伤吧。估计见多识广的各位掰着手指就能数出各种各样的工伤,小编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啦,就简单说一下要构成工伤都需要有哪些必不可少的要素吧。

工伤永远绕不开的几个要素: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以及因工外出期间。

不要觉得这几个要素很简单,在实际生活中却能演变成各种情形,犹如孙大圣的七十二变。它们可演变成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代表单位参加运动会受伤、职工检举违法违纪行为遭受打击报复受伤等等感觉跟工伤有点搭边却又不好确认的情形。

既然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复杂多样,无法一一道来,小编就讲讲简单的,反向思维,何种情形下不属于工伤。

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那是妥妥的工伤。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也是可以视同工伤的。

但是,如果职工本人是因为下面三种情形之一导致在工作中伤亡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

3.自残或自杀。

举个例子,张三中午下班后和好友约吃饭,相谈甚欢下没控制住自己,喝醉了。约完饭回公司上班途中,因醉酒没看清红绿灯,闯红灯过马路的时候不幸被车撞死了。

这种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是因为公务陪客户喝酒那就另当别论了。

那么,那些不幸遭受工伤事故的职工,他们的工伤保险待遇究竟有哪些项目呢?

我们举例来说~张三为A公司职工,每月工资5000元,如果张三发生工伤事故,他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分两部分组成的,一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另一部分是由公司支付的。那是不是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所有的待遇项目都可以享受?

当然……不是,哪一项待遇可以享受,是要看伤残等级、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护理、是否需要辅助器具等情况的。下面就来看看张三在哪些情况下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付?哪些还是要公司自己给付?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1.治疗费。张三治疗期间发生的治疗费,这些治疗费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假设张三在治疗期间,觉得某某进口药品效果更好,非要使用进口药品之类的,就得自费了。

2.康复费。张三必须是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且符合规定才有康复费哦~

3.辅助器具费。所谓的辅助器具包括轮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但是这个费用的产生必须是基于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还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的标准是当地(统筹地区、职工参加社保的行政区,下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当然,能不能自理也不是自己说了算,是在确定了伤残等级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后才可以。至于伤残等级,是按照受伤的严重程度,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后,分为十个等级来确定,一级最严重,如植物人状态、双侧眼球缺失;十级最轻,如2肋骨以上缺失、视觉障碍。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费用是一次性给的,伤残等级不同金额就不同,当然一级是最高的,十级是最低的,分别为:

6.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津贴只有伤残级别为一至四级才有这个待遇,如果张三的伤残级别鉴定结果为四级,而且决定和公司保留劳动关系,但是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给张三支付伤残津贴,一直给到张三达到退休年龄。伤残津贴的具体标准为:

如果按照上面的比例计算的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由社保基金补足差额。如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假设张三的工资为2500元,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那么张三的伤残津贴为2200元(2500*75%=1875元<2200元)。

如果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伤残津贴就不再发放,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还是要补足差额哦~

7.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三个费用发生只有一种可能,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6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深圳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0元,在2017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出来之前,还是按照2016年度这个数据来计算,如果张三因工死亡,他的丧葬补助金为:7480*6=4488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依靠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但是,各供养亲属每月领取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职工本人生前的月工资。那么这个亲属的范围有哪些?是只有配偶、父母、子女吗?不是,亲属范围还是有点广的,包括:

(1)配偶,年满60周岁的男性配偶,年满55周岁的女性配偶;

(2)子女,未满18周岁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年满60周岁的生父、养父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年满55周岁的生母、养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母;

(3)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死亡职工本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的情况下,其年满60周岁的祖父、外祖父,年满55周岁的祖母、外祖母;

(4)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死亡职工本人的子女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其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5)兄弟姐妹,在死亡职工本人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其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如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6396*20=727920元。

8.劳动能力鉴定费。按照实际产生,需要提供发票,发票多少就多少。

9.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经办机构同意。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是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比如在深圳缴纳的社保,到北京去治疗。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个费用分两种情况,第一是职工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后,其本人向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第二是职工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后,其本人向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还记得前面的伤残津贴吗(这么快不记得的往上翻看一下)?如果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一至四级,是可以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的,可以理解为变相的按月领取工资那样。

但是,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五至十级的,又自愿选择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这边是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每个地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广东省为例:

发生了工伤事故,虽然购买了工伤保险,但是公司也不是什么费用都不用承担的哦,下面这三项费用就是由公司来承担的。

公司支付的项目

1.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在这个期限里,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公司要按月给职工支付。如果是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公司还要支付护理费。

2.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上面不是说了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怎么公司还要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津贴是一级至四级伤残才有的,如果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又不愿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要安排适当的工作给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公司就要按月给职工发伤残津贴,标准为:

而且,公司还要按照规定给该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计算下来的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司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发现了没,如果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是没有伤残津贴的。停工留薪期过了之后,要么回去上班,要么选择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样,分两种情况,第一是职工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后,其本人向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第二是职工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后,其本人向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这个标准也是每个地方的都不大一样,还是以广东省为例:

在实际生活中,根据当时发生的情况不同也是有变通措施的,还是以广东省为例,如果户籍不在缴纳社保地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伤残津贴可以不按月计发,而是一次性计发10年。

估计看到这里的都眼花花了,弱弱问一句,还有人记得开头表弟问的最后一个问题么?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小编只能给公司点个蜡。为啥是给公司?很简单,公司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公司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承担全部的费用,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本身要支付的费用。当然,有人说,公司很无耻,就各种理由拖着不给,这边医院又一直催着要交费,简直崩溃。

不要着急,如果公司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给或干脆不理会的,可以让工伤保险基金先给,工伤保险基金给了之后会自行去跟公司追回来的。

好啦,掺杂着一长串数字的文就到此结束了,想必标题中“撑死算不算工伤”的提问你也一定有了自己的答案(不仅如此,看完本文你还get了如何计算工伤应得赔偿款金额的技能~不过小编希望大家永远都不需要用上这个技能)。

那我们现在回到文章的开头,你还记得那个工资5000元,发生工伤事故的张三么?

课后思考题来啦:假设张三有个12周岁的女儿,张三因工死亡后,他的女儿每月可以领取多少钱?可以领多少年?这个简单的计算题,有兴趣的童鞋可以算算哦~在留言区告诉小编你的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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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版).

[2]《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版).

[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版).

[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版).

[5]题图来源:《杉杉来了》剧照.爱奇艺视频

本期编辑团:主稿-JOJO;审稿-小缘缘;校对-陈小西;美编-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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