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内容的系统组织。不同角度对课程的认识和理解不同。课程观将课程定义为不同的基本类型。1.课程是课程科目(强调学科知识的系统化,只关注课程科目,忽略对学生的精神发展、情感度、创造思维、个性发展等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课程活动资源。)2 .课程是学习结果或目标(强调教育的目的、操作性、缺乏灵活性、不容易专注于变化和变化的教育环境和客观要求,容易忽视意想不到的学习结果)。3.课程强调课程的计划和目的,包括计划(教育教育的目标、内容、活动、评价、教育设计、教学方法等),试图对课程本身进行全面的说明,但对课程的计划性和目的性的理解存在异议和偏差)。4.课程是经验(强调教育工作者的兴趣、爱好、需要、个性,重视教育工作者与教育环境的互动,但课程的随机性、内容的系统性、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使课程范围广、不易掌握)。
结合上述不同专家学者的观点,我们将课程定义为: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在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的指导下,教育者与教育状况相互作用,获得所有有益于身心发展的教育内容。
无论课程的定义如何更新,课程的核心都是围绕“培养人”的实体功能展开的,如何有助于培养人为规范的永恒主题。(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教程》,《教程》,《教程》,《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