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纸半岛记者孙继东
余姚某某是盗窃犯,多次被抓后不悔改,出狱后忍不住痒,成了民警眼中的老熟人。
2019年7月15日13时许,刚出狱不久的被告人姚某某在位于本市市南区家服装店内,趁于某试穿衣服之机,窃取于某放置在店内收银台上的苹果牌XsMax型号手机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900元)。被告人姚某某后逃离现场,赃物未缴获。
2019年7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姚某某在位于本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2号的佳世客超市内,扒窃张某1随身携带的白色手袋内的华为牌MATE10PRO型号手机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400元)。被告人姚某某后逃离现场,赃物未缴获。
2019年7月19日13时许,被告人姚某某在位于本市市南区肥城路11号一家商铺内,扒窃刘某随身携带的华为牌MATE9型号手机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50元)。后被告人姚某某窜至位于中山路与肥城路路口附近的一家商店门口,扒窃张某2放在双肩包侧袋内的OPPO牌A37M型号手机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0元)。被告人姚某某逃离后被抓获,该2部手机被缴获。
市南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姚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