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新闻网5月21日消息(抚州晚报记者张旭通讯员马工商)“我想买小米手机,对方推荐了被称为‘大米’系列的‘糯米’手机,第二天我买错了,找卖场,对方拒绝退款。”
”近日,郑女士在马尾正冠手机卖场遭遇此事。郑女士说,她原本想买“小米”手机,但卖场导购人员推荐一款号称是“米系列”的“糯米”手机,她以为“糯米”也是“小米”品牌的某个系列,就花1999元买了这款手机。当晚,郑女士上网查询得知,“糯米”与“小米”是两个不同品牌,于是第二天她要求卖场换机,可对方不同意。
卖场导购员表示,当天向郑女士推荐的是“米系列”的“糯米”手机,但并未说“糯米”就是“小米”,消费者购买时曾开机试用并未提出异议,所以不同意换机。
沟通无果后,工商部门介入调解。现场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导购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一再强调所售手机属于“米系列”,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两者是同一品牌不同系列的手机,所以才购买。根据《消法》相关规定,销售方在这次销售过程中一定程度进行了引人误解的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后经协商,手机卖场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其他品牌手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应注意查看销售凭证写的商品名称是否与销售人员所说的一致,同时开机试用,检验手机的基本功能是否与宣传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