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被当成圣人对待》,[英]玛丽凯维尔梅斯,星云翻译,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一份好的出版物反映在它的重视中。
《纽约客》就特别爱宣扬自己的讲究:事实核对如何尽职尽责——哪怕文章中出现纽约地标帝国大厦,校对也要朝窗外看一眼确认帝国大厦还在。《纽约客》的封面和招牌漫画都是艺术品,连为漫画配的图说也要专门搞竞赛选拔。《伦敦书评》的讲究是另一种风格。它的封面大多是水彩画,时而淡雅时而夺目,几乎每张都可以印成明信片。它用的字体是荷兰人设计的Quadraat,在一众新罗马字体印刷的报刊中辨识度极高。当然,它最讲究的是文字风格,从不诘屈聱牙,不带学院腔,也没有那种插入语、丛句丛生,让人看半天还找不着主谓宾的老派英语,它的腔调,是艾伦·贝内特、安德鲁·欧黑根、朱利安·巴恩斯、希拉里·曼特尔、佩里·安德森等当代英语写作大家的合体:有料,扎劲。安德鲁·欧黑根这样盛赞《伦敦书评》的主编玛丽-凯·维尔梅斯:“她为英国散文做出的贡献,超过过去一百五十年中的任何人……这要是在法国,他们每天早上都会往她家送荣誉军团勋章。”
为英语散文做出如此贡献的维尔梅斯,却并不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她出生在美国芝加哥,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曾经是比利时跨国公司Sofina的总裁),她的童年和少女时代一直在美国和欧洲的城市中搬来搬去。她住过纽约、布鲁塞尔、日内瓦等地,14岁去英国上寄宿学校,之后就留在了英国。她喜欢伦敦的理由很奇特,因为小时候在布鲁塞尔老是被大人盯着不能淘气有了心理阴影,她有次在伦敦市中心看到一个穿着体面的疯女人在马路上大喊大叫,而国际大都市人到底不一样,淡定路过,无人围观,她当即决定:这是个能安居的好地方。喜欢疯女人的渊源,大概可以追溯到她母亲家搞心理分析的亲戚——马克斯·艾廷根是弗洛伊德的徒弟和密友(维尔梅斯写了一大本书《艾廷根家族》,马克斯是主角之一)。戴安娜王妃是她的最爱:漂亮又疯狂。
在牛津上大学时,日后成为英国国宝作家的艾伦·贝内特是她的男闺蜜。贝内特是屠夫家的孩子,能上牛津是托了福利国家的福,申请到了奖学金。在学生时代的贝内特眼中,维尔梅斯神秘有魅力,她会说俄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但显然还没有达到她父母的流利程度,他俩说话的时候一个句子里就能换几种语言。“他们是我见过的最见多识广的夫妻,活像从1930年代电影里走出来的人儿……我还记得有一年期末考试,玛丽-凯在兰道夫酒店住了一个星期复习考试……除了在南希·米特福德或伊夫林·沃的小说里,我从来没碰到过举止这么国际范儿的人。”
很长一段时间,维尔梅斯和贝内特住在一条马路上,贝内特几乎每天去闺蜜家蹭饭,还特别会修各种电器。维尔梅斯的男朋友他都很熟,连老公也是他介绍的。有天他从皇家宫廷剧院回来,对维尔梅斯说:“我给你找了个老公。”当时贝内特参演话剧《鸠占鹊巢》,斯蒂芬·弗雷斯是助理导演。弗雷斯和维尔梅斯第一次约会,是1966年世界杯的开场球赛,英格兰对乌拉圭。(那年可是英格兰唯一一次捧得世界杯冠军呐!)维尔梅斯比弗雷斯大三岁,当时在费伯出版社当编辑,爱穿六十年代标志性的迷你裙,娇小美丽。两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萨姆和威尔。萨姆患有先天性罕见病,需要密切看护,于是家中多了一个精灵古怪的保姆妮娜。当年所有医生都说萨姆活不过五岁,现在萨姆已经快五十岁了,多亏家人朋友多年来的悉心照料。这位保姆妮娜在文艺家庭耳濡目染多年后,自修了文学学位,也成了一位编辑和作者,近年她将在维尔梅斯家当保姆时每周给姐姐写的信结集出版,竟然成了畅销书,还被尼克·霍恩比改成了同名迷你剧在BBC播放。《爱你,妮娜》出版后,贝内特还有点儿小小的不开心,他对妮娜说:你和玛丽-凯把好词好句都给霸占了。妮娜说:我也想在信里把你写得更风趣些,可是一来当年我啥也不懂,二来我姐也不爱看这些,而且你在我眼里就是个中年大叔呀!不过妮娜心里也明白,如果她的家信里没有提贝内特、乔纳森·米勒、克莱尔·托玛琳这些文化名流邻居,怎么会有人愿意出版呢,更别提畅销了。爱八卦的岛民,不就想看看大作家、大导演、名编辑在私底下是什么样子嘛。
随便挑一段妮娜的家信:
前几天我在给萨姆和威尔做迷你汉堡,这时候斯蒂芬·弗雷斯来了(看上去像个流浪汉)。他拿起一个生肉汉堡就吃掉了。我其实惊呆了但是表现得很淡定。后来告诉玛丽-凯,她说他就是这副鬼样子(吃生牛肉)。
好玩的是萨姆叫斯蒂芬“3591815”,这是他的电话号码。
我:你怎么用电话号码叫你爸?
萨姆:这很正常。
我:一点不正常——你怎么不用我的电话号码叫我呀。
萨姆:你的号码就是我的号码呀,笨蛋。
这时候弗雷斯和维尔梅斯已经离婚了,俩孩子都跟妈。他们分手后依然是朋友,弗雷斯有时候给《伦敦书评》写稿,他的现任画家妻子安妮给《伦敦书评》画过封面。贝内特说维尔梅斯对朋友特别忠诚,她的很多好友是读书时代起就要好的。剑桥古典学大公知玛丽·比尔德在“9/11”发生后不久发的评论被断章取义,遭到义愤群众的群起围攻,只有维尔梅斯公开支持她。R. W. 约翰逊因为在文章里引用了错误的信息招来一场官司并且打输了,《伦敦书评》支付了所有费用,维尔梅斯跟他只字未提此事。
维尔梅斯编了近四十年《伦敦书评》,花费的心血比任何人都多。办公室里的人都知道,看她的脸色就知道这期文章好不好,如果她气呼呼,八成是稿子不满意,她和副主编会花式形容不灵光的作者和文章:“同花顺差口气”“结块”“催吐”“一编完就土崩瓦解”……如果她容光焕发,那肯定是看到了特别好的稿子,这时候她会给作者发“带吻电报”。《伦敦书评》的编辑流程很奇特,全办公室共用一个工作邮箱,每个人都可以给作者写信或回信,每篇稿子都是大家轮流看一遍,每个人都可以校对并提修改意见。
维尔梅斯自己写的文字不算多,但很能体现刊物的趣味和腔调。她的文集《谁不爱被当成圣人对待》即将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收录了她对《伦敦书评》几位核心人物的回忆文章,她的书评(爱写一些惊世骇俗的女人),她的日记,以及几位作者写与她的交往。翻译这些文章特别愉快,以至于我完全没有犯习惯性的拖延症。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颇有点张爱玲的那种世故与天真的无缝对接,她总能看到人事关系的微妙之处,又时常有让人过目不忘的金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