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运算符:
1、运算符的分类:
1)算术运算符:
用于完成基本的数学运算,主要包括加、减、乘、除、百分比以及乘幂等常规的算术运算符。
2)比较运算符:
用于数据的比较,包括等于、大于、小于、大于等于、小于等于、不等于。
如果比较的结果为真,返回结果值“TRUE”;如果比较的结果为假,返回结果值“FALSE”。
3)文本运算符:
符号&,用于连接和合并文本字符或字符串。
4)引用运算符:
用于单元格引用,包括区域运算符(:)、交叉运算符(单个空格)、联合运算符(!)。
2、运算符的优先顺序:
当公式中使用多个运算符时,将根据各个运算符的优先级进行运算,对于同一级的运算符,则按从左向右的顺序运算。
括号的优先级将高于上述运算符。如果公式中使用多组括号嵌套,其顺序是由最内层的括号逐级向外进行运算。
六、输入公式:
当以“=”作为开头在单元格输入时(除单元格格式为“文本”外),将自动变为公式输入状态;以“ + ”或“-”号作为开头输入时,系统会自动在其前面加上“=”变为公式输入状态。
在公式输入状态下,鼠标选中其他单元格或区域时,被选单元格或区域将作为引用自动输入到公式中。
按下【Enter】键(或【Ctrl+Shift+Enter】组合键),完成公式(或数组公式)的输入,并结束输入状态。
七、编辑公式:
通过以下方法进入编辑状态,
1 )选中公式所在单元格,并按下【F2】键。
2 )双击公式所在单元格。
3 )选中公式所在单元格,单击编辑栏。
使用【Delete】键或【Backspace】键删除错误内容后输入正确内容;
完成后按【Enter】键。
要删除整个公式时,选中公式所在单元格后按【Delete】键或【Backspace】键。
要删除多单元格数组公式时,必须选中其所在的全部单元格。
八、复制公式:
复制公式同复制单元格其他内容一样,主要有以下方法:
1)拖动或双击填充柄复制。
2)利用功能区按钮或鼠标右键菜单进行复制。
3)选择性粘贴:在粘贴复制单元格时,在“粘贴”选项中选择“公式”。
4)快捷键:选中要复制的单元格后按【Ctrl+C】复制,选中目标单元格后按【Ctrl+V】粘贴。
利用以上方法复制公式后,会改变公式中的相对引用,从而导致计算结果不同。如果要在复制公式后不改变相对引用,即不改变计算结果,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使要复制公式的单元格进入编辑状态,选中整个公式,用快捷键(【Ctrl+C】)或菜单命令进行复制,单击目标单元格,用快捷键(【Ctrl+V】)或菜单命令进行粘贴。
九、显示公式:
输入公式后,单元格中显示了公式的计算结果,同时在编辑栏中显示了公式本身。如果要将公式在单元格中显示出来,可以单击“公式”选项卡中的【显示公式】按钮。
再次单击单击“公式”选项卡中的【显示公式】按钮,恢复到默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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