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社会的“老赖”横行,打赢官司拿不回钱也成了常事,即使申请执行,往往也找不到人来决定,但找不到人,也不是执行的决定性因素。我们申请强制执行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找回自己的钱。找不到人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执行会陷入困境。我们可以继续调查执行人。
因为调查手段不只有申请被执行人自己进行财产申报,找不到被执行人作为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主动提供财产线索,并且不光前面两种方法可以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调查财产。
实务中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阶段,被告或者说被执行人的电话就从来没有打通过,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告不来或者电话能否接通并不影响法院执行程序和执行措施的推进。
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时还可以不经被执行人同意情况下,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查封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机动车辆、基金、证券理财等账户以及其他财产,对于银行存款可以通过该系统直接在线扣划,被执行人的钱自动就到法院账户,然后执行法官就会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
如果诉讼中保全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到了执行阶段,即使被执行人电话打不通,也不影响法院查封、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和动产。法院可以通过邮寄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等方式,将上述信息通知被执行人即可。
如果你要执意想要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相关线索,可以通过悬赏公告或者申请法院调查令请求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调查或者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进行调查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方式。
司法实践当中,部分法院与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联合惩戒被执行人,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手机定位、天眼系统很快就能锁定部分被执行人下落及相关联系方式。
关键是被执行人是否具有财产可供执行,这才是根本。
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个是现在强制执行遇到最大的麻烦。打官司,拿到生效判决,最后无法执行到位,这个在实践中再常见不过。根据司法数据统计,无财产可执行案件占执行案总数40% 。随着这几年诉讼案件的增加,这个比例还将继续上升。
若经法院查控之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话,法院基本就会作出终止执行的决定或裁定,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找到被执行人,法院可能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而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对于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这个是客观现状所限,法律或法院也无能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