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民俗表演艺术,主要流传于重庆市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境内及其周边地区。它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发展于民国,辉煌于新中国。
秀山花灯分单花灯、双花灯和群花灯。花灯表演从正月初二开始,至正月十五结束,十六以后叫“厚脸灯”。表演花灯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包括祭灯、启灯、开财门、观灯、送寿月、闹红灯、拜年祝贺、谢主、辞神、烧灯等。
在长时期的表演中,秀山花灯形成了舞蹈性、歌唱性、戏剧性、模拟性、民族性、地域性、程序性、群众性等特征,深受广大民众喜爱。
秀山花灯对研究当地各民族民俗音乐舞蹈艺术及其历史,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秀山花灯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石化明 彭兴茂
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何建勋 杨正斌
(来源:市文化委网站、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