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社会建设进入了升级发展的新阶段。
首先是目标走向升级。
社会发展目标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民生保障制度从单项推进转向综合统筹、协同高效推进,人民群众从追求物质相对丰裕转向追求人的全面发展,这些转变意味着社会建设正伴随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全面提速而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境界。其次是路径更加清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社会建设提供了更加清晰、更为具体的政策依据。
再次是具体政策有实质性进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一批重要政策性文件,均是对“十四五”规划任务的落实,也是社会建设方面的实质性进展。
最后是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分别较上年实际增长8.1%、12.6%,恩格尔系数已降至29.8%;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较2020年稳中向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及残疾人事业也在稳步发展。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国际环境更加复杂的条件下,我国社会建设能全面步入升级发展的新阶段,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化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目标和保障民生、发展民生的新行动。
(本报记者张胜、尚文超采访整理)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