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花光了钱,不能归还,所以去找杨林了。
杨林说:“你来得正好,李应被济州太守关入狱中,我们去营救把。”于是他们到狱中设法让李应越狱逃出。在黎明十分,他们来到城边,出城后到路旁酒店,叫酒保打了五斤酒,切上大盘牛肉。由于走了半日,肚中饥饿,他们狼吞虎咽地吃了一顿,忽见酒座上坐着一名军官和四个家丁。他们虎背熊腰,凶神恶煞一般。当他们两人听说是来捉拿重犯李应的,便赶紧算了酒钱出门便走。
正在出门时又进来一个铺兵,铺兵一进门就大声呼叫:“快拿酒来。”并且说:“昨夜李应越狱走了,还杀死了两个更夫。”
听了这话,那军官惊跳起来说:“李应越狱了?我看方才算酒钱的就像李应!”
铺兵说:“我看也像。”说着就追出去了。
他们三人与军官、铺兵、家丁展开了一场厮杀搏斗,以死相拼杀死军官、铺兵,脱险后夺路而走。
【释义】形容吃东西又猛又急的样子。
【出处】明·施耐庵《水浒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