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一个社会热点新闻给大家普法了!男方在上海有4套房,曾年薪50万,一审判每月给女儿600元抚养费?近日,二审好歹给判了每月2000,说实话,这钱在上海养娃也就够吃。且不说对前妻如何,这亲爹当得是够凉薄的。
网友们的意见这次出奇的一致:
nEws.keMAOWANg。oRG.cN@BJ未沫:孩子给他养吧,看看2000够不够。
@ba鸭:养条狗都不止六百……
@黄皮皮你是真的皮:这个张某很鸡贼,之前年薪50万,结果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没工作。
@言言不语:法院这操作劝退一群女性,养孩子给600,你家能养活?2000都只够吃饭,就问法院是不是只有孩子爸交税了,孩妈没交税?
本着为广大女性当好娘家人、开好小课堂的初心,今天新姐把这个案子掰开揉碎了学习,倒不是说人人都会遇到离婚争抚养费这样的糟心事儿,但是学点法,懂点常识,总是好的。
婚前4套房,离婚抚养费600块
话说2014年,张某与奚某生育一女,名为张涵(化名)。张某国内名牌大学毕业,年薪50万元,在上海与其父母共有四套住房,其中两套为自用,剩余两套用于出租。
nEws.keMAOWANg。oRG.cN2016年,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一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女儿张涵随自己共同生活,奚某支付每月1500元抚养费。
一审法院对张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准许。
由于张涵年龄尚小,张某自2016年8月至一审审理时处于无业状态,一审法院确定女儿张涵随母亲奚某共同生活,并根据张某目前无工作及收入情况,酌定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
由此可见,张某与父母那四套上海的房子,想必是婚前财产。离婚的理由是张某提出的“夫妻感情破裂”,就目前信息看,是张某更想要自由,毕竟对他的资产包而言,离婚伤害度挺小的,既不切割房产,也没有高额的抚养费要给。而奚女士生了一个娃之后就这样被“净身出户”了,外加多得一个每月净流出绝对大于每月净流入600元的女儿。
辞职逃避抚养费不是传说
有上海的律师站出来讲:“上海很多本地人的收入并不高,但家里往往都有房子,房租收入很高,其实当一个人有了四套房,一个月几万房租的时候,除非特别有事业心,否则真没心思去996、007的拼工资拼加班费。
但房租收入哪怕再高也不作为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在这个案子里男方的房子是婚前的,和女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nEws.keMAOWANg。oRG.cN所以,一个男人要是不想支付抚养费,只需要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躺平不工作就可以了?收租的钱,理财的钱,不算收入么?
奚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上海一中院二审改判张某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
理由非常合理合法:张某作为一名负有抚养未成年人法定职责的父亲,正值壮年,同时又毕业于国内名牌高校,亦有相当长时间的工作经历,在其失业前有良好的工作和丰厚的薪水;现在亦未丧失劳动能力,应当也能够通过自身努力,找寻一份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工作,以自己的劳动所得履行抚养女儿的义务。
另外,张某名下有四套房屋,且其中两套用于出租,故认为张某有一定经济能力支付女儿张涵的抚养费。
张涵作为已经就读幼儿园的儿童,其实际生活所需日益增长。一审法院基于张某失业确定抚养费为每月600元属于较低水平,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正常需要不相适应。
别说是上海,就重庆这样的城市,一个幼儿园的费用基准线每月也在一千往上,更遑论孩子的吃穿用度以及奶粉早培的钱。别说吃馒头稀饭自己在家也能长大,一个爸爸和爷爷奶奶坐拥四套上海房产的娃,要在租的房子里跟妈妈讨论这个月钱不够花,生日蛋糕吃不吃得起,这画面会不会有点《情深深雨濛濛》里依萍下大雨去父亲家讨生活费的凄楚?这明显是抚养费与父亲的实际支付能力不符嘛!
对“渣爹”,扛起追讨的法律武器
无论经济能力如何都不想负责的“渣爹”少吗?网友的留言我们随便抽几条出来看:
@梅子花开月满西楼9073:两个娃,坐标一线城市,离婚时法院判决给三千抚养费,其实他本来一分都不愿意给,就这样还拖欠三个月,前夫说自己养活不了。说实在,我愿意儿子给他,一个月一千五抚养费我出。女儿我自己养,不要他出钱。就这样他还说我很精明。
@当你见到天上星星可会想起我:我离婚男方就只给孩子一千抚养费,生活费学费医疗费都包含里面了,别的什么都没有,男方一个月见一次孩子,孩子在超市买点零食,男方只准买一个。
@那就叫我阿漓吧:我妈从我三岁离婚,十几年最多拿到两万块钱的抚养费。我就当她前夫死了呵呵。
就算婚姻关系完结,子女不随自己抚养,法律上的父子、父女关系是不能取消的。一离婚就当没这娃了,不就跟合伙做项目中途撤资一样,凉薄且不合乎商业道德啊。
奔向婚姻的基础是爱情,同时也要谨记:凯撒的归凯撒,婚前的归婚前。女孩子一样要郑重规划自己的一生,婚前有自己的资产,婚后有自己的事业,不要看到男生家里有钱就觉得自己以后衣食无忧,那些都是他父母的。大家常说的富二代婚姻需谨慎,也就是这个理儿。
离婚多是零和博弈,要真遇到了离婚时不惜离职无业的渣男,他就不想给抚养费,就想让女人白白给自己养大个娃,说不定之后老了还想让这孩子负担赡养责任,怎么办?
法律小贴士送上:以离职躺平无收入,或隐瞒自己其他收入为理由,想要逃避抚养费,即便判决后也是可以向其追讨抚养费的。
抚养费不是不变数额,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可以向父母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请求,且要求增加抚养费并无时间间隔的限制。
具体来说,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nEws.keMAOWANg。oRG.cN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nEws.keMAOWANg。oRG.cN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奚某的上诉是有意义的。
一些女性在离婚多年后拿着不一定按时到账的微薄抚养费,咬牙坚持给自己打气“反正养的是自己的娃”,而某些渣爹心安理得施舍着几百块,不管这孩子一个月的抚养费是不是只够自己一场酒钱。如果更多的人站出来,将抚养费的追偿摊在阳光下,在法律和道德的凝视下,是不是能更好地维护女性利益,给孩子更公平的成长条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