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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文章】陈云关于审干工作的四篇著名文章

文/罗燕明

1937年12月,陈云在延安

从1937年12月到1944年3月,陈云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考核干部是他负责的重要工作。

在此期间,陈云根据中央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有关审查干部的原则和行之有效的政策,并随形势的发展使其不断调整和完善。《陈云文选》和《陈云文集》收入了他在这一时期有关干部工作的一些重要文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四篇文章。

1938年9月的《论干部政策》

这是陈云在延安抗大的一篇演讲。当时他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不到一年,但已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并将其上升为理论。在这篇文章中,陈云把干部政策通俗地概括为 “用人之道”,提出了堪称经典的干部工作“十二字诀”:了解人、气量大、用得好、爱护人。

所谓“了解人”,指的是看人的思想方法。陈云指出,看人有两种毛病,一种是用一只眼睛看人,只看人家一面,不看全面;另一种是只看到这个人今天干了什么,没有看到他以前干些什么,只看到他本领的高低,没有看到他本质的好坏。陈云的结论是,看人不要只看一时,只看一面。对于一个人没有根本的估计,用人就会造成很大的错误。可以看出,“了解人”在当时主要指审查干部的长短处,包括能力大小、品质优劣,以便用其所长,避其所短。

关于“爱护人”,陈云说,当解决一个干部的问题,关系到他的政治生命的时候,要很郑重、很谨慎、很细心地去处理它。一个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对于肉体生命并不重视,对于政治生命则非常重视,他宁愿牺牲一切,却不愿被党组织开除。

陈云举了一个例子,有位青年党员上诉到中组部,说他被人供述为托派,失去了党籍,后来又恢复了,但过去七年党龄不算了。中组部内查外调,弄清了问题,承认了他的光荣历史。于是,这个人由过去的一个“死人”,只想“我还是到前线去牺牲掉算了”,变成“活人”了。陈云说,调查时间花了两个月,值得不值得呢?我看是很值得的。因为两个月绝对培养不出一个干部来,花两个月挽回一个干部再值得没有了。

“气量大”和“用得好”,讲的是用人方法。

1939年12月10日的《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几个问题》

这是陈云在中共陕甘宁边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当时,国民党特务组织对根据地加强了渗透。文章所谈的问题之一,是“纯洁干部队伍”。

陈云指出,边区的党员和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有没有坏的呢?当然也有。坏人有两种,一种是从外面混入边区的,一种是边区的和平环境中产生的。这两种坏人已查出一些,现在还有未查出的,正在继续审查。

在革命运动中,特别是在大发展时期,革命队伍里会混进坏人,少数本来革命的人会变质,这是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的任务是不断纯洁干部队伍,纯洁党的组织,与各种坏人作斗争。要做好防微杜渐的工作。我们对于这样的问题,既不要麻木不仁,也不要惊慌失措。麻木不仁会给坏分子以可乘之机,惊慌失措则会把事情搞乱。只要我们采取既坚决又稳妥的办法去做,纯洁干部队伍,巩固党的组织,是有保证的。

1940年8月14日的《关于审查干部经验的初步总结》

1940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关于审查干部问题的指示》。这一时期,延安和全国革命力量正处在顺利发展的状态中,边区的人员成分随外来知识青年的增多而日趋复杂。

中央指示包括九条,明确规定了审干由各级干部科负责。还规定了干部科的经常任务和工作范围、当前工作重点、各级干部科的不同权限,以及审干方式及注意事项等。如第五条规定除注意研究每个干部的长处外,特别要注意考查每个干部在政治上对党对革命忠实的程度。第八条规定在审查干部中,如发现某个干部政治上不可信赖,则须坚决撤销或调动工作;发现内奸叛徒则应坚决地清洗出去;但对过去犯过错误,而现在工作表现积极且忠实于党的路线即本质上好的干部则应加紧教育。要向党内解释:审干是巩固党的一种重要方法,防止因审查干部而造成干部在工作中不安的情绪,更须防止坏分子利用审干来挑拨党内的团结。

1940年8月14日,陈云为中共中央组织部起草的 《关于审查干部经验的初步总结》发出,共15条,既使中央指示具体化,也使审干经验成熟化和制度化。

陈云认为,审干有两个目的,不可偏废。一是为了发现干部的长处和缺点,以便适当地培养、使用、提拔和调动干部。二是为了发现党内的异己分子,以便清洗他们出党。这项工作必须细心耐烦,既不能疏忽大意,又不能冤屈好人。审干必须详细了解干部在入党前后的全部生活和历史,从历史的具体环境中识别出干部的长处和缺点,查出谁是干部,谁是内奸。

对不同类型的干部注意审查不同的问题。党在鉴别某个党员是否忠实时,主要看党员本人,而不看他的家庭亲朋关系。审干材料,主要根据本人报告,同时又必须在每个重要关节上得到旁证。旁证越多越好,但须判断旁证是否可靠。如被审查者不同意证人意见时,在可能条件下,召集双方对质。

对某一干部的错误作结论时,应让本人出席,或将结论通知他;本人不同意结论而提出的理由,必须给予慎重考虑与确切答复。

1940年11月29日的《关于干部工作的若干问题》

陈云在该文中指出,了解干部是制定干部政策的基点。审查干部必须区别好坏,了解优点和缺点。但在现状(延安招生,全国一时有很多人涌进来)下,首先要区别好坏,这种审查是必要的。

审查干部必须实事求是,客观,严格。结论应该是不可反驳的。切忌以主观推测为根据,不能单看其言论和态度,主要看本质和表现。不仅看一时一事,主要看整个工作历史。不决定于家庭,决定于个人。不怕复杂的社会关系,也不允许隐瞒社会关系。审查干部必须对党对干部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能疏忽大意,不能冤屈好人。疏忽和冤屈都要承担责任。冤屈好人的责任并不小些。

审查干部必须采取正当的方法,切忌耍手腕。绝对不准以特务手段对付党的干部。审查干部必须作出符合实际的书面结论,切忌含含糊糊和悬而不决,切忌空口无凭。


责编:王喻

编审:郑国伟

制作:王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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