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政府研究,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1名交通管理工作辅警人员,特发布此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公安交通管理勤务辅警是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协助交通警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文安县辖区常住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身高1.70米以上1.85米以下,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复员、退伍军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优先招录;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六)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勤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管理勤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1日)
在文安政府网、文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份;
(3)近期一寸蓝色免冠照片6张,在背后标注姓名;
(4)报名现场填写《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公安交通管理勤务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
工作日报名地址: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楼211室;
周六日报名地址: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楼213室。
4、领取准考证:2019年9月23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资格审查:招聘交通管理勤务辅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2019年9月24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2019年9月27日)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于2019年9月29日在文安政府网、文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文安公安网公布。
(四)政审(2019年9月29日—2019年9月30日)
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原始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认为进入政审的人选。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参加政审人员自行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领取《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政审表先由所在单位(村)政审盖章,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2019年9月30日)
政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5日)
体检合格人员在文安政府网、文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文安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岗前集训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被聘用的交通管理勤务辅警进行集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队列训练、交通指挥手势、勤务辅警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交通管理业务技能、安全防护、计算机基本技能、职业道德和执勤礼仪等。
(八)聘用管理
经岗前培训合格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管理、考核,在合同期内,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出现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或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交通管理勤务辅警人员月执行2000元工资标准,同时上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有关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勤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316-5231727,5235110。
详情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