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某公司职员11月份迟到3次,扣了3000韩元,向安徽电视台安徽经营奖寻求帮助。
1月4日,电视台记者上门核实,被该公司拒之门外。记者在门外遇到公司股东,被骂“滚蛋”,后股东径直向公司走去。1月6日,记者再次来到公司,发现大门紧锁。同日,九派新闻多次拨打涉事公司电话,未果。正因此事维权的职员小陈说,据规章制度规定,迟到一次扣1000。那么迟到1次扣1000元合法吗?
法律专业人士表示,迟到一次扣一千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迟到扣工资是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该制度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制定。
考勤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比如用人单位制定考勤制度时,要经职工讨论,并公示或者告知职工;内容应具有合理性,明显缺乏合理性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比如迟到几分钟,却扣半天工资。
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也就是说,企业克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
显然,在该事件中,企业的罚款不符合相关规定。
1月6日,九派新闻从合肥市蜀山区人社局了解到,迟到被罚3000元的当事人已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该仲裁正在办理之中。
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大家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可申请劳动仲裁,另外要注意保存好自己为公司员工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社保、公司对公账户所发的工资流水等。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管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