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黄浦区召开人才工作会议。会上,黄浦区发布《黄浦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黄浦区重点产业领域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和《黄浦区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黄浦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围绕“人才吸引集聚”“人才选拔培养”“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生态”“人才工作机制”五方面,制订了“门楣之光·黄浦人才20条”。
人才20条分为五大板块
人才20条分为“围绕核心引领区建设目标,加快集聚海内外高尖端优秀人才”“打造高水平人才梯队,着眼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多措并举赋能人才发展,实施具有比较优势的创新创业政策”“健全人才发展服务体系,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集聚高地”“完善人才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五大板块。
“围绕核心引领区建设目标,加快集聚海内外高尖端优秀人才”板块,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三项政策一种机制”。
“三项政策”即鼓励区内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的引才计划,加强人才开发宏观引导的紧缺急需开发目录以及调动人才中介机构积极性的引才激励政策,精准描绘出当下黄浦急需的人才画像,并撬动人力资源机构。
“一种机制”是指打造柔性引才机制,对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团队,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候鸟专家”“双休人才”等柔性引才方式,以顾问指导等形式吸引专家团队来黄浦发挥关键作用。
“打造高水平人才梯队,着眼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板块,主要为“四大工程、两种机制”,包括落实市层面的高峰人才工程,新命名的区层面“门楣之光·黄浦人才”工程,侧重于培养和激励的各领域人才提升工程,和强化传承与创新的高技能人才焕新工程。
在打造高水平人才梯队上,探索建立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实施对各层级人才的分层分类管理机制,形成结构清晰,相互衔接的黄浦人才体系。
“多措并举赋能人才发展,实施具有比较优势的创新创业政策”方面,主要内容是“6个一”,分别是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一批创新载体良性发展、探索一个协同联合创新机制、推出一系列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办法以及一整套人才创新创业的金融举措,从平台、载体、机制、政策服务、金融手段等各方面,全方面激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响应从中央到市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精神。
“健全人才发展服务体系,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集聚高地”方面,主要是满足人才两个需求,打造一个服务体系。
一个需求是人才安居需求,在筹措更多房源的基础上,考虑到现有人才公寓数量已不能满足不断增加的人才安居需求,探索以货币化补贴作为人才公寓的补充,切实缓解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
另一个是用足区内各领域、各条线资源,满足人才医疗、子女教育、文化、体育等多样化需求。一个服务体系是“零距离”服务体系,通过线上线下的服务,推动人才服务的“零距离”。
“完善人才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主要是人才工作的“三大保障”——体制保障、政治保障与财政保障。
体制保障即强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
政治保障即大力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财政保障即扩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规模,完善资金使用机制,拓展资金使用范围,为全方位开展人才工作提供支撑。
围绕全服务产业编制人才开发目录
《黄浦区重点产业领域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围绕区“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3+3+X”高端服务业,细分出29个重点产业领域、186个人才紧缺岗位,是全国唯一的全服务产业人才开发目录。
黄浦区人社局表示,黄浦产业发展正在创设“新场景”、培育“新优势”,未来3-5年,黄浦对电子竞技、IP授权、智慧城市、区块链云计算、神经科学等新兴、前沿产业领域对人才高度渴求。
下一步,区人才工作将发挥《目录》的指导引领作用,将《目录》人才全部纳入黄浦人才政策体系之中,在引进集聚、选拔培育、服务保障、人才评价等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和资源倾斜,实行政策聚焦、服务聚焦,为人才“量体裁衣”。
例如,为符合《目录》需求的海外人才提供留学人员落户及海外人才居住证等方面支撑;将符合《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列入“门楣之光·黄浦人才计划”培养视野;完善职称评审“直通车”等。
扩大“资金池”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
新修订的《黄浦区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人才资金规模、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编制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旨在更高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每年,区人才发展资金规模由往年不超过5000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亿元,并将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增加。
进一步拓展人才发展资金的“惠及面”,扩大使用范围,加强激励扶持。
为更多人才及人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包括“各类人才计划以及专项人才培养项目”“‘3+3+X’产业及其他各领域人才及项目的引进、培养和扶持”“人才安居”“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人才工作课题研究”等。
来源:周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