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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总结鉴定】个人总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听证会大致流程及鉴定标准

作为准医生,作为临床上正在翻滚的住院医生,甚至名声大噪的大咖也有可能被患者告上法庭,接受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威廉莎士比亚、住院医生、健康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人员等)


法院转发的司法鉴定听证会邀请函


而非法医相关专业的临床大夫及患者,相关知识、相关流程的培训是少之又少,真的碰上医患纠纷时费时费力,吃力不讨好。

提前接触司法鉴定的流程,明白大致的路径,在万一真的碰上医患纠纷,心里也有个底数,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下充分保护自己。

下面分享的是我参加听证会后总结下来的一些要点,希望对不走运的医生或患者都有一些帮助。

听证会大致流程:

1)待司法鉴定中心人员阐明听证会注意事项,鉴定等相关事项;

2)患方先有15分钟的发言时间;

3)医方同样有15分钟发言时间;

4)鉴定专家将对法院提供的材料对患方及医方进行询问;

5)最后在会议的初步记录中签字确认,结束听证会。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

1)明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写明具体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若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参与度(因果关系比例)是多少。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所使用的鉴定标准大致为:

1)《侵权责任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国家、行业及该鉴定中心的技术规范;

2)人卫版五年制、八年制教科书;

3)《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操作技术规范》;

4)医学会及各分会发表的单病种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

5)卫健委、省卫健委发布的各种技术规范及管理规范;

6)相关专业权威书籍;

7)当时原则。

鉴定中心所使用的鉴定标准将作为鉴定意见书的附件。

在鉴定意见最终形成前,鉴定中心将请2位临床专家进行会诊提供专业意见。临床专家必须为副主任医师职称或同等职称以上,出具书面意见,出于保护专家日常生活、工作不受打扰及保持鉴定公平公正,专家将不从非被告医院选取,且书面意见下无个人签名,也不会公开临床专家姓名。

鉴定意见基本为下述五种情况之一:

1)医方存在过错,和患方目前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承担全部责任;

2)医方存在过错,和患方目前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承担部分责任;

3)医方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

4)医方存在过错,但和患者目前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

5)得不出明确的司法鉴定意见。

对于车祸致伤的患者进行的司法鉴定,鉴定书意见是2)在医方存在过错,和患方目前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承担部分责任,如果肇事方全责的情况下,患者得到的补偿总额是不变的。打个比方,肇事方依据规定补偿患方10元,如果鉴定书意见是医方有20%的责任,则医方补偿患方2元,而患方得到的总补偿款10元未变,相当于肇事方只需补偿8元。

所以,在肇事方全责而患方依然起诉医方的情况下,有可能更多的操作是,患方在得到有利于自己的鉴定书意见后,根据鉴定书的意见要求医方补偿相应数额的款项,与医方进行庭外和解,达成协议,不再次开庭,最终撤诉。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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