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的相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5日0时(发票日)开始取消征收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到目前为止,海南航空、天津航空、昆明航空、桂林航空、西部航空、瑞丽航空等航空公司发布了取消征收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2021年11月1日,燃料附加费重新征收是国内航班燃料附加费的标准,除幼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团体外,成年旅客800公里以下航线每旅客收取10元燃料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条20元燃料附加费。这次取消征收也是航空油价格下降的结果。上周五(2021年12月31日),国际油价下跌了2%以上,结束了连续7个交易日的上涨。
资料来源/中央电视台金融、光明日报
书篇/胡小兰
审查签名/智飞
导演/石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