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冠传染病联合控制总部交通港控制组宣布,截至2022年3月9日,苏州市全境为低风险地区,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和人民群众安全有序流动,调整市交通控制措施,通报如下:
1.市域内各交通预防检查点全面解除对离开苏州的车辆和人员的检查措施。
2.对于因铁路客运离开苏州的旅客,将不再在48小时内检查核酸检测女性证件。省市之间有秩序地恢复客运班车、包车运营。
3.受传染病影响,恢复临时调整的市内公共汽车路线,有秩序地恢复省内相邻公共汽车服务。市民乘坐公共交通要规范戴口罩,乘坐出租车(包括网约车)要配合健康码检查,进入轨道交通站要配合体温检查和健康码检查。
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保护,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苏州市医疗机构复诊。
苏州市新冠传染病联合控制总部医疗治疗组于2022年3月9日发布公告,根据苏州市指挥部研究,从3月8日起将苏州市全境调整为低风险地区。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在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恢复了正常的医疗服务。
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履行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进行自我检查,通过后电恢复诊疗服务,可向患者全面提供口腔、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科(美容科)、选择器手术、体检等医疗服务。
二、诊所、门诊部(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探勘卫生室、区域卫生服务站除外)等医疗机构应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经区域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后,可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第三,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都要自己戴口罩,进行有效的个人保护。口腔等操作时间长,非毛气溶胶发生及选择手术和行程代码中有星星的诊疗人员应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语音报告。
第四,发热门诊未开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各种诊所、门诊部、保健中心等不能诊治与新冠有关的“十大症状”患者。
5.加强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远程视频探视服务,在没有护送的情况下住院,确实需要陪同的必须固定护送人员,做好护送人员健康监测、信息登记等工作。
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客户端
伊藤编辑
流程编辑刘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