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大连市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从2019年开始3-5年内建立5个以上的市示范夜市、5个以上的示范夜市和10个以上的示范夜市。区级示范夜商圈13个以上,示范夜街区13个以上,示范夜市场13个以上,示范夜门店30个以上,示范夜活动13个以上。整个城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夜间消费发展格局。
沿海,延湖景区增设夜间餐饮、娱乐等服务形式
《意见》建议积极推进津街、西安路、香炉町、奥林匹克广场、中华路五大商圈等地区商圈建设,通过文化演出、电影、娱乐增设积极推进。
重点建设塔河湾、小平岛、圣湾、付款码头、老虎滩、渔翁码头、东港、西郊海棠梨湖等沿海、湖泊沿线休闲的夜晚街道。沿沿海、湖泊增设景区夜间餐饮、演艺、电影、娱乐、体育等服务形式。重点打造俄罗斯风情街、金币日本饮食文化街、东方水城、东关街、吴采成等特色文化体验棒球,将日、俄等具有风貌的建筑、饮食、演艺、商品等元素有机结合,发掘历史街区文化。重点打造经典的夜间娱乐商城、情感里同时、万达金街、山东公路乐街、盐场海鲜街、远洋、时光海商业街等年轻时尚活力夜街。增设高校集中、创业、创新、产业活跃、人力密集区、餐厅、酒吧、茶酒吧、演艺等形式,增加特色饮食比重,创造饮食名食、娱乐体验、文化休闲等消费场景,满足年轻人一站式夜间消费需求。重点建设天津街商业步行街、青泥坑洼步行街、西安路商业街、东方水星沿岸美食街、东港音乐喷泉广场及周边、圣满广场、周边等户外消费体验夜街。批准后,商家和店铺将使用帐篷、洋山、绿植等,允许在店铺红线范围内创建露天餐饮或营业区,每年4月中旬至10月中旬进行全天候外诊,增加品牌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培育新的消费文化。
适当发展创业型夜市
根据《意见》,我市将重点打造27广场坏街、中原小吃街、青泥巷、桃园商城步行街、新智联音乐市场、山东路等市民最喜欢的夜市。在不影响公共安全、不占用城市道路、不影响道路通行、不影响市民休息的前提下,鼓励建设有夜间消费习俗的街道内胡同、开阔地、闲置空地(家、厂)规划,在主要商圈、商场的百货商店、超市、贸易市场开设夜市一条街。引导夜市差异化发展,除了适度发展外,是以农民工、大学生创业为经营主体的规模较小的零食一条街、道具一条街、跳蚤市场等创业型夜市。
重点制作便利店、快餐店、书店、药店等24小时全年无休营业或营业时间延长到下午24点以后的便利店、快餐店、书店、药店等。鼓励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商业网营业时间延长到晚上22点以后。鼓励将火锅、烧烤、朱珠玉等饭店营业时间延长到晚上24点以后。鼓励酒吧、KTV、夜总会、洗浴中心等店铺营业时间延长到凌晨6点。开展夜间消费“互联网红点”大搜索活动,共同打造示范夜门店,提高城市开放的活跃度。
组织连接南部沿海的旅游景点,开发郊游会。
《意见》还建议创建多部门夜间消费特色活动,举办各种美食节、零食节、啤酒节、海鲜节等,打造适合夜间消费的大连特色网红食品,打造以夜宵为主要卖点的24小时餐饮店。重点建设交通国旅,从大连港老码头启航,作为奉都沿线“海上看大连”帆船夜航项目。重点建设“海上观日出”、“海上观日落”、“海上观喷泉”、“东港蓝港”游艇夜航项目。连接南部沿海的旅游胜地,根据季节特点开发海上郊游会、广场郊游会、公园郊游会、海洋馆郊游会、极地馆郊游会等。策划京剧、相声、音乐剧、歌舞剧等夜间品牌文化艺术活动,培育夜间经典文化项目。制作国际对马剧-大连站游、芦湖滩海洋公园“大连之夜”影子艺术节、大连武术博物馆“太极秀”、大连星亚海洋世界“极地奇妙之夜”、“金石之光”全息游乐嘉年华、发现金煤王国夜场演出、三战牧场相关系列活动等。
鼓励体育场增加室内外、夜间免费低价场所和场所。
《意见》提出,举办中国足协超级联赛(大连赛)等适合夜间举行的各种体育赛事,带动夜间体育消费的增加。计划增加夜间市民健身设施,加强夜间健身赛道建设,开展“夜间行走”、“夜间跑步”等活动。鼓励各种体育馆延长室内外体育场的夜间开放时间,增加室内外夜间,免费向市民开放场地和场地,开设夜光球场和照明球场。
鼓励商家增设夜场,进行秒杀打折促销活动。鼓励商家在点庆日、节假日期间尝试“不打烊”的工作,对休闲娱乐形式比例和集中度较高的地区及部分品牌实施“不打烊”经营。鼓励跨境电商开展进口商品的夜间销售活动,为进口商品品牌打卡。
充分发挥各种大型展览的作用,鼓励展览中心、世博会广场、国际会议中心将消费品类展览的闭馆时间延长到晚上19点以后。引导专业文化观夜间扩张,鼓励市图书馆营造24小时阅读空间,大连博物馆、大连自然博物馆、大连武术文化博物馆、大连美术馆、旅顺博物馆。
夜间开放试点,打造夜游展馆项目。此外,我市还将增设夜赏槐花、夜赏樱花、夜品啤酒、沙滩晚会等项目。扩大“市朝鲜族民俗节”“非遗传承文化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销会”夜间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内容。
建立“夜间区长”“夜间主任”和“夜当家”制度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夜间区长”“夜间主任”和“夜当家”制度,由各区市县、先导区分管领导担任“夜间区(市县)长”,各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分管领导担任“夜间主任”,各区市县、先导区公开招聘夜街区、夜市场中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夜当家”,“夜间主任”和“夜当家”协助“夜间区长”工作。鼓励夜间经济街区成立商会组织,加强自律规范,促进市场繁荣。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市政府将发展夜间经济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监督考核。
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的情况下,对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的零售、餐饮、居民服务等商家放开外摆限制,列出负面清单,统一规划管理。
结合各区需求,试点在夜间特定时段将部分街区道路调整为限时封闭步行街。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适当增加夜间经济街区周边临时限时停车位和出租车、网约车乘降点。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加密夜间运行班次,部分区域延长晚间运营时间。公交根据夜间市民出行情况适时延长部分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地铁1、2号线运营时间实施季节性调整,每年5-10月运营时间延长至晚上11点30分,11月至次年4月运营时间延长至晚上11点。其他线路由地铁集团根据客流需求适时调整。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黄凤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