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姆市场也日益火爆。“我想找个好阿姨,但很难找到好阿姨”是很多雇主的无奈。一些非法中介看到其中的机会,冒着风险,组织“菲律宾佣金”非法偷渡,提供家政服务,谋取私利。最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类案件,相关家政中介犯组织他人盗窃越国犯罪,依法受到刑罚。
为了谋取私利,非法组织“菲律宾佣金”24人入境
刘某运营了一家家庭服务公司,在为雇主和保姆提供中介服务的过程中,发现“菲律宾佣金”市场有利可图,于是提出了将“菲律宾佣金”从海外偷渡过来为雇主提供家庭服务的想法。
接着,刘某与在菲律宾的朱某和菲律宾人罗某(两人分别处理案件)取得联系,安排朱某和罗某在菲律宾招募“菲律宾佣金”,发放签证,从菲律宾离境。刘某在我国找到雇主,订购机票,接受“菲律宾佣金”入境,安排去雇主家。
2017年2月至9月,刘某等人共组织了24名菲律宾籍人员,14日持旅游签证或前往第三国的联行票,24小时无签证通过许可等。分别从青岛、广州、上海等港口非法入境滞留后,由刘介绍送往北京、成都、西安等地非法从事家务劳动活动。此后,刘某在上海某机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两只剥削“黑中介”人员赚了35万韩元
事件发生后,据燕女士等26名雇主透露,通过网络广告、QQ群、微信群、朋友介绍等方式与刘某取得了联系。他们从刘提供的“菲律宾佣金”简介中选拔人员后,刘制定了“菲律宾佣金”门。雇主们在中介费和“菲律宾佣金”的几个月前向刘支付了工资。
相关的“菲律宾佣金”通过周某或罗某的介绍被发现在我国从事家政服务,刘某为他们找到了雇主。他们每月的工资是人民币6000元,头6个月或7个月每月支付2000元,扣除的钱用作中介费。
“黑中介”通过两个壳介绍“菲律宾佣金”业务,获得了丰厚的收益。刘某在供认犯罪事实时表示:得到120万韩元,扣除朱某和罗某的介绍费共73万韩元、订购机票等经费12万韩元,实际利润约为35万韩元。
自食恶果的“黑中介”人员被判处8年徒刑
审判中刘某和辩护人说,刘某只是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没有组织别人窃取越国(边防)的故意和行为。那个行为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话,有初犯、主观恶性起诉和坦率的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上海一中院认为,经过审理,被告人刘某牟利,与他人一起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多次组织菲律宾籍人士持有旅游签证或24小时免予过境许可,滞留在非法入境和家务劳动活动中。人数多,违法所得数额大,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盗窃越国犯罪。刘某到案后,可以如实供认其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刘某犯组织他人盗窃越国(边疆)轻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款20万韩元。
法官提醒
非法进入国内的“菲律宾佣金”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雇主雇用他们,就会有危险,也会受到相应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0条规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情况下,每人非法聘用1万韩元,处以总额不超过10万韩元的罚款。另外,如果雇主与中介及“菲律宾佣金”在违法的前提下签订雇佣合同,雇主发生纠纷,将更难保护雇主的权益。
王蒙市
原告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