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记者:所有编辑王凡:徐沛
2月26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广州长隆集团起诉一事发表声明。广州长隆表示,由于已经调整了优待权的使用条件,对所有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已经明确,广东省消费委员会的主要诉求已经实现,案件已经撤销。
此前,2月18日,由于广州长隆旗下的多张,身高以未成年人优待票为标准,侵犯了部分“高个子”未成年消费者的权益,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州长隆提起了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
据《每日经济新闻》 2月18日报道,广州长隆欢乐世界当天景点的全票为220元。身高1.0(不含)米以下的儿童可与购票监护人一起免费入场。身高在1.0m(含)到1.5m(不含)的儿童可以享受儿童票打折优惠,票价为175韩元。也就是说,身高在1.5米以上的儿童应该像成年人一样购买220韩元的全票。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在2月26日的声明中表示,起诉后,广州长隆进一步明确了主题公园的各种门票和适用条件,更新了官网,将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鸟公园等主题公园原园“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身高达到了1.5米。
因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诉求得以实现,非特定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法院经过审查后于2月25日裁定准予起诉。
2月27日,据记者询问,打折票的身高限制被取消,但广州长隆对未成年人的优惠收费进行了细分。以长隆欢乐世界为例,全票价格为250韩元,未成年人优惠分为两个等级。身高达1.0米,但不到1.5米的儿童票是175韩元。身高在1.5米以上的青少年/学生票是200韩元。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