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解读,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小小的凡人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本导则。
2、第二条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
3、第四条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鉴定。
4、第五条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
5、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
6、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7、第六条第七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8、第八条第九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9、第一十条二、基本规定第一十一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第一十二条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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