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有,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ylrs7277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2、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3、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4、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5、(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6、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7、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8、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9、(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10、(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1、(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12、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13、3.规则服药:在整个疗程中,患者在规定的服药时间实际服药次数占应服药次数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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