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啤酒与未过期啤酒的包装不同
5月7 日,市民吴先生反映称,他之前到巴城买了两箱啤酒,喝了5 罐发现啤酒已过期一个月,第二天吴先生与朋友出现腹泻等症状。巴州区食药监局已介入调查。
市民:超市买啤酒喝了发现过期
吴先生告诉晚报记者,5月6 日下午4 时许,他在巴城后河桥附近一超市买了两件330ml×24 的罐装啤酒,共计72 元。当晚,吴先生邀请朋友到他家做客吃饭。
吴先生说,当他们喝完5罐后,发现啤酒的口感喝起来怪怪的。察觉到不对,吴先生就看了一下啤酒的保质期,为360 天,再看啤酒罐底部的生产日期:2015 年4 月5日,已过期一个月。
吴先生称,第二天上午,他和客人中的一位均出现腹泻症状。
超市:正配合执法人员取证
5 月7 日中午,吴先生又到该超市买了两箱灌装啤酒,发现这两箱并未过期。
5 月7 日下午4 时许,吴先生带着过期的啤酒和未过期的啤酒又来到超市,此时巴州区食药监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到此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对比发现,过期的那一箱啤酒与未过期的相比,外包装略有不同:过期啤酒的包装封口处有些陈旧,仔细一看有拆卸过的痕迹,过期啤酒包装上面部分logo 的颜色比未过期啤酒的要淡一些。
由于吴先生弄丢了5 月6日下午买啤酒的购物小票,对取证造成了一定困难,执法人员便让超市工作人员调取了吴先生购物时的监控。“通过视频调查得知,吴先生当日下午确实在该超市买了两件啤酒。但由于啤酒的条码都是一样,所以暂时不能断定吴先生买的过期啤酒就是在这个超市买的。”巴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称,他们在超市查看后未发现过期啤酒。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昨日,该超市相关负责人许先生表示,他们正配合执法人员进行取证。
巴州区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应保存好购物小票,以便出现问题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巴中晚报 记者 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