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斯诺克比赛中,经常出现这种局面:某局斯诺克比赛一方运动员分数领先、另一方运动员分数落后,一旦出现双方运动员的分数差超过台面上剩余的分数(红球按照击打7分黑球计算,外加彩球27分)的时候,这种情况被称为超分。
斯诺克(Snooker)的意思是“阻碍、障碍”,所以斯诺克台球有时也被称为障碍台球。此项运动使用的球桌长约3569毫米、宽1778毫米,台面四角以及两长边中心位置各有一个球洞,使用的球分为1个白球,15个红球和6个彩球(黄、绿、咖啡、蓝、粉、黑)共22个球。
击球顺序为一个红球、一个彩球,直到红球全部落袋,然后以黄、绿、咖啡、蓝、粉、黑的顺序逐个击球,最后得分高者获胜。斯诺克盛行于英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印度等英联邦国家,目前在中国发展很快。
虽然台球运动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5世纪,但斯诺克(Snooker)的发明则相对晚了许多。关于斯诺克的起源,一个比较可信的说法是:在19世纪晚期,台球运动风行于驻扎在印度的英国军队中,当时流行的玩法是黑球入袋(Black Pool)。这种玩法用1个白球,15个红球和1个黑球。
1875年的一天,驻扎在印度贾巴尔普尔(Jubbulpore)的英国陆军上校内维尔·张伯伦(Neiville Chamberlain)和他的战友们觉得这种玩法过于简单、乏味,便决定增加黄色、绿色和粉色3个彩球上去。
不久,又嫌不够,再加上了棕色和蓝色球。这种新玩法很快流行开来,从而导致了斯诺克台球的诞生。而斯诺克一词则是当时英国军队中对军校一年级新生的流行叫法。这使得斯诺克被这些军人们用来称呼这种新玩法的初学者,最终则成为了这项运动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