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少年的雅称有金钗之舞勺之年、舞象之年、志学之年、碧玉之年、弱冠、总角、豆蔻、束发等。分别如下:
1、舞勺之年:指的是男孩子13至15岁之间。根据记载:勺,是一种乐舞,古未成童者习之。舞勺就是指未成年儿童学习勺舞。孔颖达疏:“舞勺者熊氏云‘勺钥也。’言十三时学舞勺之文物也。”
2、舞象之年:原本是古时一种武舞的名称,出自《礼记·内则》:“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3、志学之年:指的是15岁左右的男孩子。出自《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因此人们常把十五岁的年纪称作“志学之年”。
4、碧玉之年:则出自唐代李群玉的《醉后赠冯姬》:“桂影浅拂梁家熏,瓜字初分碧玉年。”
5、弱冠:古时汉族男子20岁称为弱冠。这时就会束发加冠,举行加冠礼。即戴上表示已经成人的帽子,来表示成年。但此时身体比较弱,所以就称为“弱冠”。
6、总角:指的是8、9岁至13、14的少年。语出《诗经》,如《诗·卫风·氓》“总角之宴”,又《齐风·甫田》“总角兮。”
7、豆蔻:指13、14至15、16岁的少年。出自杜牧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8、束发:少年15岁。一般15岁时,就要学会各种技艺。《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而大焉,履大节焉。”
少年,古时候指青年男子。心在主要指10周岁至18周岁上下的未成年人。出处《韩非子·内储说上》:“郑少年相率为盗,处於雚泽。”三国·魏·曹植《送应氏》诗之一:“不见旧耆老,但覩新少年。”等。